信件 | 香港法院支持同性伴侶權利,政府亦應如此 | 南華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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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針對《香港法院維持三項裁決 賦予同性伴侶平等住房及繼承權》(11月26日)一文發表意見。衡量某地區法治健全與否的試金石,正是法院作出與政府對立的裁決。本案中,原訟法庭早在2020年就已支持LGBT羣體的訴求,但當時林鄭月娥領導的政府選擇提出上訴。現任政府延續訴訟後,終審法院以歷史性裁決一錘定音,全票支持同性婚姻伴侶享有住房及繼承權。
值得深思的是政府執意上訴的動機。若代表民意,理應有大多數民眾支持此舉,但事實似乎相反。去年三所大學聯合調查顯示,60%香港市民支持同性婚姻。類似2018年發表的一項研究顯示50%的香港人表示支持。與此同時,一位土生土長的香港人為了與同是香港永久居民的同性配偶(兩人在倫敦結婚)建立家庭,被迫經歷了重重困難。他在2019年發起兩項司法複核,一項質疑繼承法規,另一項針對房屋條例。2020年他去世後,其伴侶繼續推進法律訴訟。他們最終得以平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