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或獎勵舉報違規劣質住宅的市民 | 南華早報
Edith Lin
香港房屋局局長表示,待政府出台旨在清除劣質分間屋的監管框架後,將考慮對舉報此類住房的市民給予獎勵。
房屋局局長何永賢週日表示,政府正考慮建立針對不合規分間屋的舉報機制,類似於即將推出的打擊濫用公屋資源計劃。自明年1月起,提供線索協助政府收回被違規佔用的公屋者,將獲發3000港元(約合386美元)獎金及感謝狀,但舉報者需提供個人資料。
“若公眾支持未來通過設立舉報制度(針對分間屋)並輔以小額獎勵來清除劣質分間屋,我們會聽取這一意見。“何永賢在電視訪談中表示。但她同時希望業主能自覺遵守相關規定。
本月政府已就清除劣質分間屋方案展開公眾諮詢。新規要求分間屋居住面積不得小於8平方米,室內淨高至少2.3米,須配備合規窗户且每户至少設有一個衞生間。只有達標單位才能作為"基本居住單元"合法出租,違規出租者最高可被判監禁及罰款30萬港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