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警方解釋為何未逮捕國際刑警紅色通緝令上的中國逃犯 | 南華早報
Jean Iau
新加坡當局表示,新加坡警方缺乏足夠證據證明一名在印尼被捕的中國籍逃犯涉嫌洗錢犯罪,這解釋了為何該嫌犯是在巴淡島而非新加坡境內被拘押。警方此番説明針對的是中國籍男子嚴振興(音譯)案件。這名40歲出頭的新加坡永久居民被列入國際刑警組織紅色通緝令名單。據印尼媒體報道,嚴某12月2日抵達度假勝地巴淡島渡輪碼頭時被印尼當局拘留。該島位於新加坡東南約23公里(14英里)處,嚴某此行系前往度假。
此案引發輿論關注:為何嚴某在新加坡未被逮捕,卻在入境印尼時落網?
新加坡警方週四(12月12日)回覆《亞洲本週》問詢時稱:“截至目前,我們尚未掌握充分證據表明嚴某可能觸犯新加坡法律中的洗錢罪名,因此無法對其啓動正式調查。”
警方補充稱,嚴某當年獲得新加坡永久居留權時,國際刑警組織尚未對其發佈紅色通緝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