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出租車司機未開啓監控攝像頭將面臨禁令 | 南華早報
Ng Kang-chung
根據旨在提升行業服務質量的立法修訂提案,香港出租車司機若未開啓車內監控攝像頭及行車記錄儀,將被禁止營運。
新任運輸及物流局局長陳帆週五同時排除了對出租車運營商安裝設備的費用補貼,表示每輛車約3500至5300港元(450美元)的潛在成本應在可承擔範圍內。
她在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上表示,新規將要求所有出租車安裝車內攝像頭、行車記錄儀和全球定位系統(GPS),並強制司機提供電子支付選項。
“這是三贏方案。既保障乘客權益,也維護司機利益,更能提升出租車行業聲譽。“她強調。
立法會議員陳肇雄詢問若司機未開啓攝像頭將如何處理。
局長回應:“這將與計價器規定類似。不使用計價器計費屬違法行為。同理,若攝像頭未開啓,司機必須先行修復設備方可營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