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拉斯哥最常用詞彙——《華爾街日報》
Nicholas Tomaino
格拉斯哥
二十三歲那年,我喝了人生第一杯茶。作為意大利裔美國人,我從小喝咖啡長大。但遇到妻子麥蒂後,我的生活徹底改變了。
麥蒂是蘇格蘭人。如果你來自英國或熟悉當地文化就會明白——那裏的人飲茶如飲水。茶几乎出現在每餐飯桌上,甚至貫穿餐與餐之間的時光。正如威廉·格萊斯頓所言:若你寒冷,茶能暖身;若你燥熱,茶可降温;若你焦躁,茶能靜心。詹姆斯·博斯韋爾則指出,茶之所以無處不在,是因為"它能撫慰心靈、提振精神,卻無烈酒傷身之虞"。
關鍵在於,製茶過程與其他飲料截然不同。你必須精心照料,嚴格遵循多道工序。老手們行雲流水,新手卻手忙腳亂。我的茶道修行主要在美國完成。戀愛異地期間,麥蒂常發短信指導。有次她甚至寄來手繪色輪圖,教我辨別最佳茶湯色澤與風味。
泡茶看似簡單:燒水、置茶包於杯中、注水、浸泡兩分鐘、取出茶包、加奶糖。但稍有不慎——無論是注水失準還是計時疏忽——就可能前功盡棄,既浪費光陰又糟蹋好茶(麥蒂堅稱美國難覓好茶包,只信英國進口貨)。我記不清多少次紅着臉倒掉整杯茶重頭來過。更糟的是,即便步驟全對,成品也難以下嚥。那些教學時光,才是最甜美的部分。
麥迪從父母那裏學會了泡茶技藝,而她的父母又是從他們的長輩那裏學來的。多年來,不少英國名人都試圖為這項文化的根本準則立下文字傳承。1946年1月12日的《標準晚報》上,喬治·奧威爾發表了《一杯好茶》,提出泡茶的11條黃金法則。從"茶壺必須預先温熱"到"要把茶壺拎到燒水壺旁,而非相反",事無鉅細。半個多世紀後,克里斯托弗·希欽斯在文章中完全認同這兩點,稱其"至關重要"。而他認為奧威爾的其他規則則可靈活處理:比如"選用印度或錫蘭(即斯里蘭卡)茶葉";“每次只衝泡少量”;以及"避免使用銀質茶具"。
兩位作家都承認這些規則充滿爭議。奧威爾指出,在英國這個"以茶為文明支柱之一"的國度,最佳沏茶方式總能引發"激烈論戰"。希欽斯補充説,關於諸如"何時加牛奶"這樣的步驟,家族間的分歧甚至能"綿延數代人"。
拋開這些沸反盈天的爭論,當我在蘇格蘭與岳父母共處三週後,卻發現了驚人的統一與和諧。無論是家中還是街頭咖啡館,每杯茶都像遵循着同一本操作手冊:茶包先入杯,精準控制輔料配比,沖泡至完美狀態。温度也總是恰到好處,既不燙口也不温吞。整個過程行雲流水,彷彿他們生來就深諳此道。
然而,當我的茶學研究延伸到海外時,我有了一個根本性的發現。茶的味道其實是次要的。即便嚴格按規程沖泡,茶也談不上多好喝。這種飲品最值得稱道的特質是它的温度——儘管這份温暖總是轉瞬即逝。但茶卻無處不在,屋裏到處散落着喝了一半的茶杯。“當然,“瑪迪説,“喝茶本身並不是重點。”
那麼重點是什麼?借用一句話來説,就是"為茶而茶”。沒有哪個時刻電水壺不在嗡嗡作響,架子上的茶杯不在叮噹作響。早餐茶在清晨,無咖啡因茶在午後,果味茶也許在晚餐後,甘菊茶則在睡前。餅乾或巧克力總在觸手可及之處。格拉斯哥最常聽到的話大概是"有人想喝杯茶嗎?“説這話時總是帶着温情。説這話的人是在以人性之舉奉獻自己的時間,傳遞善意的姿態。結果並非你喝過最美味的飲品,也不是為了咖啡因提神——那是咖啡癮君子的把戲。只是一杯用心沖泡的、温暖身心的熱飲。
托馬伊諾先生是《華爾街日報》副刊助理編輯。
《家庭茶會》,莫里斯·格倫(1869-1947)作圖片來源:布里奇曼藝術圖書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