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爾街日報》:言論自由不能為大學開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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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蓋蒂圖片社蒂莫西·威廉·沃特斯認為,他在課堂上保護自由及爭議性言論的立場,若置於近期關於校園反猶主義的國會聽證會上,同樣會招致類似憤怒(《我課堂上的種族滅絕》,評論版,1月9日)。然而這種理解未能觸及聽證會引發憤慨的真正本質。
與沃特斯教授不同,高校管理者屢次未能始終如一地捍衞言論自由,或將其視為辦學指導原則。公眾對高校管理者的憤怒並非源於他們宣稱要維護言論自由標準——而是他們對言論自由的選擇性捍衞,暴露出針對反猶主義的明顯雙重標準。
若想重建真正的學術環境,我們的教育機構必須擁抱言論自由文化。但思想不誠實的領導層不配引領這些機構前進。
布萊恩·西爾弗斯坦
芝加哥
我讚賞沃特斯先生倡導課堂學術自由與文明辯論的呼籲。本着這一精神,我對他的評論文章提出幾點批評。
首先,他毫無依據地指控眾議員埃莉斯·斯特凡尼克(及持相似觀點的批評者)認為“對以色列不存在合理批評,只有應受大學制裁的、可憎的反猶攻擊”。沃特斯先生是否暗示呼籲對以色列猶太人實施種族滅絕屬於“對以色列的合理批評”?他所引用的斯特凡尼克女士的唯一問題是“呼籲種族滅絕是否違反大學政策”。
其次,他堅稱:“大學的核心使命體現在教學與研究中;在此領域,我們應當全力捍衞學術探索的自由。”然而沃特斯先生並未指出三位大學校長中有誰未能達到這一核心標準,也未讚揚斯特凡尼克女士做到了這一點。當時任哈佛校長克勞丁·蓋伊表示“我們恪守言論自由承諾,甚至對令人反感的觀點也給予充分表達空間”時,斯特凡尼克女士反駁道:“你我都清楚事實並非如此。你早知道哈佛在言論自由方面排名墊底。”
羅伯特·J·薩托里烏斯
佛羅里達州棕櫚灘花園
沃特斯先生就“語境”在區分課堂可接受與不可接受言論方面的重要性提供了亟需的闡釋。可悲的是,那兩位現已離職的大學校長只能在國會聽證會上錯失類似解釋機會而懊悔。大學行為準則制定者應當引以為戒,將本文核心觀點納入準則,避免重蹈覆轍。
傑弗裏·瓦格納
加利福尼亞州拉斐特
刊載於2024年1月12日印刷版,標題為《言論自由不能成為大學的辯護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