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根大通因違反舉報人保護規定將支付1800萬美元——《華爾街日報》
Mengqi Sun and Ben Glickman
“我們嚴肅對待監管義務,並迅速採取行動解決此事,”摩根大通發言人表示。圖片來源:Marissa Alper/華爾街日報摩根大通一家子公司將向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支付1800萬美元,以和解其違反舉報人保護規則的指控,這是該監管機構根據該規則迄今開出的最大罰單之一。
SEC週二指控稱,摩根大通證券通過要求客户簽署保密豁免協議,阻止數百名對公司有爭議或擔憂的諮詢客户和經紀客户向監管機構報告潛在的證券法違規行為,這些協議中包含禁止此類報告的措辭。
SEC指控稱,從2020年3月到2023年7月,摩根大通證券要求獲得超過1000美元信貸或和解的零售客户簽署協議,要求他們對與和解相關的基本事實以及賬户相關信息保密。SEC表示,自2020年以來,至少有362名客户簽署了此類豁免書,每人獲得的金額從約1000美元到16.5萬美元不等。
SEC指控稱,雖然保密協議允許客户回應監管機構的詢問,但不允許客户自願聯繫SEC和其他監管機構報告潛在的不當行為,這違反了SEC的規定。
根據2010年《多德-弗蘭克法案》制定的舉報人保護規則,禁止任何阻礙個人直接與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工作人員就潛在證券違法行為進行溝通的行為。這些行為包括執行或威脅執行針對與SEC溝通的保密協議。
摩根大通證券既未承認也未否認SEC的調查結果,同意接受譴責、停止違規行為並支付1800萬美元民事罰款。
“我們嚴肅對待監管義務,並迅速採取行動解決此問題,”公司發言人週二在郵件中表示。
SEC指出,摩根大通在被告知違反舉報人保護規則後,修改了保密協議相關條款,並向簽署協議的客户明確表示不禁止其向監管機構舉報。
近幾個月來,SEC將舉報人保護規則的執行作為工作重點。此前多年間,舉報人律師持續呼籲關注那些可能壓制目擊不當行為者發聲的廣泛使用的保密條款。
監管機構已對多家公司採取行動,這些公司的各類僱傭合同中含有可能阻止員工向監管機構舉報潛在不當行為的條款,包括9月對對沖基金D.E. Shaw處以1000萬美元罰款。
此次與摩根大通的和解,是首例涉及公司與客户間和解協議違反舉報人規則的案件之一。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執法部門主管古爾比爾·格雷瓦爾表示,摩根大通的協議迫使這些客户陷入"兩難境地:要麼接受公司的和解或賠償,要麼向SEC報告潛在的證券法違規行為"。
“這種非此即彼的做法不僅破壞了關鍵投資者保護措施、將投資者置於風險之中,而且是非法的,“格雷瓦爾在週二的一份聲明中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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