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會與雪佛龍尊重原則 - 《華爾街日報》
The Editorial Board
華盛頓最高法院。圖片來源:Mariam Zuhaib/美聯社從左派的反應來看,最高法院週三就兩起挑戰“雪佛龍”遵從原則的案件進行的口頭辯論對政府並不利。“令人不安的口頭辯論暗示最高法院的黑暗轉向,”司法聯盟哀嘆道。進步派人士感到不安的是,大法官們可能會讓國會履行其職責。
週三的案件(Relentless訴商務部案和Loper Bright Enterprises訴Raimondo案)涉及特朗普政府發佈的一項規定。商務部認為,政府可以強迫鯡魚漁業為船上的聯邦監督員付費,因為聯邦法律對此事保持沉默。下級法院根據最高法院的“雪佛龍”原則表示同意,該原則要求法官在法律文本含糊不清時遵從監管機構的解釋,只要他們對法律的解釋是合理的。
大法官埃琳娜·卡根表示,推翻“雪佛龍”原則取決於國會。但正如漁業律師保羅·克萊門特正確反駁的那樣:“我不確定國會中的每個人都想推翻雪佛龍原則……對某些議員來説,不必處理棘手的問題,而是依靠他們在行政部門的盟友來獲得他們想要的一切,這真的很方便。”
他補充説,即使國會通過一項推翻雪佛龍案的法律,“總統也會否決它。”無論如何,他表示,雪佛龍案錯誤地“假設模糊性總是對行政部門的授權”。更多情況下,模糊性意味着“‘我在國會沒有足夠的票數來明確這一點,所以我打算保持模糊……然後我們會把它交給我在機構裏的朋友們。’”
通過允許國會將責任推給監管機構,雪佛龍案加劇了立法功能失調和僵局。克萊門特先生説,在FTX崩潰後,國會未能通過一項監管加密貨幣的法律,“因為有一位機構負責人認為,他已經有權利用20世紀30年代通過的幾項法規來解決這個21世紀特有的問題。”
或許他指的是證券交易委員會主席加里·根斯勒。“他會揮動魔杖,然後説‘投資合同’這個詞是模糊的,”克萊門特先生説。或者想想聯邦通信委員會在14年內重寫了寬帶監管四次。
可以説雪佛龍案已經腐蝕了政府的三個分支。它讓國會放棄了制定明確法律的職責,官僚機構攫取更多權力,法院放棄了司法審查的正常方法。現在是最高法院恢復憲法平衡的時候了。
刊登於2024年1月18日的印刷版,標題為“國會與雪佛龍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