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爾街日報》:種族偏見的隱秘迴歸之路
William McGurn
華盛頓最高法院,1月18日。圖片來源:Eric Kayne/Zuma Press明眼人早預見到這一裁決。即便如此,最高法院六月在"學生公平錄取組織訴哈佛大學案"中裁定招生平權措施違憲,仍如晴天霹靂震撼了整個多元公平包容陣營。高校一直在尋找規避裁決的方法,如今他們自認為找到了替代方案——以種族代用指標實現目的。
正因如此,看到大法官們週一對是否受理"TJ聯盟訴費爾法克斯縣教育委員會案"採取迴避態度,實在令人失望。此案核心正是關於種族代用指標。
本案聚焦弗吉尼亞北部重點中學托馬斯·傑斐遜科技高中。2020年前,該校主要依據標準化考試成績擇優錄取,這種精英培養模式使其常年位列全美第一。但在某些人眼中,該校的"問題"在於種族構成——亞裔學生佔比73%,非裔與拉丁裔學生比例不足10%。
校方為此改革招生政策:由於高分亞裔生源集中在少數學校,新政策強制要求錄取轄區內每所初中前1.5%的畢業生。實際執行中,這意味着優質學校的合格亞裔生將被普通學校資質較弱的學生取代。
該政策按預期生效,亞裔美國學生的錄取率隨之下降。一個名為"TJ聯盟"的家長團體提起訴訟,認為新政策對他們的孩子構成歧視。
“在哈佛案裁決後,TJ聯盟的論點及最高法院受理此案的必要性都更具説服力,“代表TJ聯盟的太平洋法律基金會律師艾琳·威爾科克斯表示,“從法律角度看,哈佛案的裁決明確表明,費爾法克斯縣學校董事會以增加種族多樣性為由對不同種族申請者區別對待的做法站不住腳。哈佛案裁決後——大學管理者們竟將TJ招生政策視為規避哈佛裁決的典範——這正説明法院必須儘快解決此問題的重要性。”
校方辯護者聲稱新政策是種族中立的。但克勞德·希爾頓法官駁斥了這一論點。“眾所周知該政策並非種族中立,其設計初衷就是改變學校種族構成,“他在允許訴訟繼續進行時指出,“人們完全可以嘴上説一套,實際做另一套。”
希爾頓法官隨後作出簡易判決支持TJ聯盟。遺憾的是,美國第四巡迴上訴法院推翻了這一判決,裁定學校以種族中立的方式擴大了多樣性。但正如希爾頓法官尖鋭指出的:這完全取決於你如何定義"中立”。
“公開記錄中有大量言論並非種族中立,”太平洋法律基金會另一位負責此案的律師艾莉森·索明表示,“費爾法克斯縣設計這項政策就是為了產生特定的種族效果。僅僅因為他們用種族替代指標而非種族本身,並不能使其成為種族中立。”
索明女士援引其組織關於最高法院公平招生判決的事實説明,其中明確指出替代指標的問題:“替代歧視意味着決策者故意使用非種族特徵作為種族的替代,以達到期望的種族結果。該政策‘表面中立’,但所採用的所謂中立因素實際上並不中立,因為它們的設計和意圖是為了實現特定的種族結果。儘管許多表面種族中立的政策無可非議,但如果它們實際上是為了歧視而採用的,那麼它們就是——而且應該是——違憲的。”
美國曆史上此類例子比比皆是,包括如何利用人頭税或識字測試等替代手段剝奪黑人選民的權利。
在TJ案例中,亞裔美國人在入學考試中表現遠超其他族裔,尤其是非裔和拉丁裔。但學校並未試圖提升黑人和拉丁裔的考試成績,而是直接取消了考試。
正如一位校董事會成員在短信中所寫,TJ的新招生政策帶有“反亞裔的感覺”。當然如此。令人震驚的是,許多以進步主義自居的人竟對歧視亞裔美國人如此心安理得。
最高法院週一決定將TJ聯盟的案件重新列入議程,但這並非終點。一個案件可能被多次重新列入。當然,這也可能意味着最高法院準備拒絕調卷令,而某位大法官需要更多時間撰寫異議意見書。
“如果允許費爾法克斯縣學校董事會通過的政策繼續實施,這將向所有高等教育機構傳遞一個信號:最高法院在哈佛案中的判決可以被種族性操縱,“公平招生學生組織創始人愛德華·布魯姆表示。“如果法院認真對待自己的判決,遲早必須處理這些變相歧視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