否認特朗普的豁免權比其個人更重要——《華爾街日報》
The Editorial Board
唐納德·特朗普的首場刑事審判可能即將重回日程表,此前哥倫比亞特區巡迴上訴法院週二裁定這位前總統不享有起訴豁免權。然而,該裁決的全面性意味着它也可能削弱總統職位的權威,因此或許至少四位最高法院大法官會有興趣對此作出最終定論。
這是針對特朗普試圖推翻2020年大選結果的聯邦案件,主審法官坦尼婭·楚特坎最初將審判日期定在3月4日。在一份未署名的意見書中,由三名法官組成的特區巡迴法院合議庭迅速駁回了拙劣的豁免權論點,例如聲稱特朗普因已遭眾議院彈劾且參議院宣告無罪而不得再受刑事起訴。這並非雙重追訴,而是法律詭辯。
但法院對更有力的論點也處理得過於簡略。在1982年尼克松訴菲茨傑拉德案中,最高法院認定總統對其"公務行為"享有"絕對民事豁免權"。該案涉及一名聲稱自己被解僱是政治報復的聯邦僱員。最高法院指出:“鑑於總統職責的極端重要性,讓私人訴訟分散其精力將對政府有效運轉構成特殊風險。”
特朗普案提出的一個問題是,他在2021年1月6日之前的行動是否如菲茨傑拉德案所言,屬於其官方職責的"外緣範圍"。特朗普在1月6日背叛了邁克·彭斯,但如果總統要求副總統在參議院採取立法策略,這看起來像是公務行為。但起訴書中的其他指控呢?比如特朗普及其助手召集"虛假程序"投造假選舉人票?
華盛頓特區巡迴法院迴避了這個問題,因為它斷然拒絕延伸菲茨傑拉德案的邏輯。“我們不能接受總統職位使其前任永遠凌駕於法律之上,“合議庭表示。法官們對特朗普在2020年大選後的行為感到憤怒是合理的,他們稱這是"對我們政府結構前所未有的攻擊”。
但如果總統可能因公務行為被民事訴訟所困擾,那麼人們是否擔心他可能在離任那一刻就因黨派起訴的念頭而束手束腳?合議庭表示刑事程序有大陪審團和檢察官的道德義務作為保障。大陪審團?真的嗎?
“這是建國以來首次有前總統受到聯邦起訴,“法官們寫道,這種自信可能經不起時間考驗。“前總統受到毫無根據的聯邦刑事起訴過度騷擾的風險似乎很小。”
特朗普先生幾乎是在明確表示,如果他在11月勝選,將要求司法部起訴拜登總統。他上月憤怒宣稱"喬(拜登)完全夠格被起訴”。以什麼罪名?誰知道呢,反正聯邦法典厚如磚頭。最高法院去年維持了一項法律,規定對"慫恿或誘使外國人進入或滯留美國"的人可判處監禁。
特朗普主張總統行為享有絕對豁免權顯然是錯誤的。但哥倫比亞特區巡迴上訴法院在相反方向走得太遠,宣稱總統完全不具豁免權。按照該法院的邏輯,前總統可能因違反任何國會法案而被起訴——哈里·杜魯門當年沒收鋼廠或許就該被起訴(實際上被最高法院阻止了)。
特朗普必將上訴,而可以理解的是,最高法院可能不願更深捲入2024大選的法律漩渦。如果特區巡迴法院以更狹義理由(例如其敗選後行為屬於競選活動而非公務行為)裁決特朗普敗訴,最高法院本可更容易駁回其上訴。
但如今若維持原判,就意味着讓三名下級法院法官獲得最終決定權,其裁決似乎會允許勝選的特朗普任命司法部長來起訴拜登。大法官們,該你們出手了。正如特朗普相關事件的常態,他和對手們總讓其他人面臨兩難抉擇。
出現在2024年2月7日的印刷版中,標題為’特朗普的豁免權比他本人更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