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駁回針對考克斯通信音樂盜版的10億美元判決——《華爾街日報》
Erin Mulvaney
音樂公司指控考克斯公司未能有效阻止其客户未經許可下載和傳播歌曲。圖片來源:克里斯托弗·特里普拉爾/Sipa/美聯社美國聯邦上訴法院週二撤銷了音樂出版商對考克斯通信公司10億美元賠償的勝訴裁決,要求就這家互聯網服務提供商應為其客户的非法下載行為承擔多少損害賠償進行新的審判。
該案源於2018年索尼、環球音樂和華納音樂等主要唱片公司和音樂出版商提起的版權侵權訴訟。音樂公司沒有起訴盜版作品的個人用户,而是指控考克斯公司未能有效阻止其客户未經許可下載和傳播歌曲。
2019年,弗吉尼亞州的一個陪審團裁定考克斯公司對音樂公司擁有的1萬多部版權作品的侵權行為負有責任,並判賠10億美元。
美國第四巡迴上訴法院的一個由三名法官組成的小組週二作出了混合裁決。該小組同意原告的觀點,即考克斯公司未能充分監管其網絡上的侵權行為,應對助長侵權行為負責。
多數意見書執筆人艾莉森·瓊斯·拉辛法官援引刑法類比稱:“借給朋友一把錘子是正當行為;但若明知對方將用它砸毀信用合作社的ATM機仍出借,則構成協助教唆銀行盜竊罪。”
不過法院也為考克斯公司作出有利裁決,合議庭認為高額損害賠償金不能成立,因證據未表明該公司直接從用户侵權行為中獲利。
法院指出,用户每月支付的網絡服務費並非版權侵權本身帶來的直接經濟利益。
“無論用户將網絡用於合法或非法用途,考克斯收取的月費都相同,用户未經許可下載或傳播版權歌曲的行為並未使考克斯獲益。“拉辛法官寫道。
截至發稿,考克斯公司與音樂唱片公司均未回應置評請求。
本案是唱片公司與出版商針對網絡下載侵權對互聯網服務商發起的一系列訴訟之一。這些案件引發的法律新命題被業界認為將對互聯網及音樂產業未來產生深遠影響。
美國國家音樂出版商協會、納什維爾國際歌曲作者協會及其他音樂行業組織聯合提交法庭意見書支持唱片公司,主張若允許考克斯逃避責任,將導致"本最有能力遏制網絡盜版的平台在侵權執法層面競相降低標準”。
支持數字權利和研究的團體提交了支持考克斯的簡報,認為讓互聯網服務提供商對其用户行為負責可能會導致人們被切斷網絡連接,尤其是在服務提供商稀少的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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