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科技公司內容審查案提交至最高法院——《華爾街日報》
The Editorial Board
政府能否指示大型科技公司如何編輯內容並監管其平台?這是週一審理的兩起涉及重大第一修正案影響的案件(穆迪訴NetChoice案和NetChoice訴帕克斯頓案)中最高法院面臨的核心問題。
科技行業組織NetChoice正對德克薩斯州和佛羅里達州的法律提出挑戰,這些法律試圖阻止社交媒體平台壓制保守派聲音。共和黨人對經常傾向打壓保守派(包括我們)的審查制度感到憤怒是可以理解的。但解決企業對保守派的審查,不應以政府對企業的審查作為替代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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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羅里達州法律禁止大型社交媒體平台刪除政治候選人的賬户,或壓制關於他們的帖子。平台還不得"基於出版或廣播內容對新聞機構採取任何審查、封禁或限流措施",且必須在用户間"一致地"執行其標準。
德克薩斯州法律禁止平台基於用户表達的觀點——這一模糊定義的概念——做出編輯決策。該法律過於寬泛,甚至可能被解讀為禁止平台壓制親納粹言論或美化飲食失調的內容。兩項法律均要求平台詳細説明刪帖原因,違規企業將面臨嚴厲的政府處罰和訴訟。
NetChoice有力論證了這些法律通過限制平台的編輯裁量權,侵犯了第一修正案賦予的言論自由權。就在上個任期,最高法院在303 Creative LLC案中裁定科羅拉多州不能強制網站設計師創作違背其價值觀的作品。NetChoice主張,這一原則同樣適用於德克薩斯州和佛羅里達州的法律。
儘管Instagram和YouTube等社交媒體平台並非報紙廣播等傳統出版商,但當它們決定刪除、壓制或推廣哪些內容時,其實是在行使編輯判斷權。在策劃用户推送內容和制定推薦算法時,它們同樣在運用自由裁量權。
各州政府對此持有異議。他們聲稱相關法律規範的是商業行為而非言論表達,並援引早於美國憲法存在的"公共承運人"法律原則,認為州政府有權禁止面向公眾開放的企業歧視客户。
佛羅里達州在訴訟摘要中寫道:“公共承運人歷來向所有發言者和言論開放其設施,要求它們略微擴大開放範圍並不會干涉其自身表達。因此電話公司、互聯網服務提供商和快遞公司既無權扼殺其承載的言論,也不得取消不受歡迎用户的資格。”
這種類比並不恰當。受公共承運人規管的電話公司、出租車、鐵路和電力公司等企業並不從事編輯或表達活動。然而各州在指控社交媒體平台歧視不受歡迎言論時,實際上默認了這些平台確實在進行表達行為。佛羅里達和德克薩斯不能兩頭佔理。
最根本的問題在於:將公共承運人監管延伸至社交媒體平台,將導致政府獲得更多言論控制權。難道佛羅里達和德克薩斯希望聯邦貿易委員會主席莉娜·汗來裁定網絡言論的禁區?難道應該允許加州立法強制企業刪除批評跨性別男性參加女子體育賽事的帖子?
德克薩斯州和佛羅里達州嚴重依賴最高法院的普魯尼雅德案先例(1980年),該判例認為加州可以將其憲法規定的言論自由保護擴展到購物中心,因為它們對公眾開放。但購物中心通常不從事受第一修正案保護的活動。普魯尼雅德案也輕視了企業主的財產權。
一個更相關的先例是*《邁阿密先驅報》出版公司訴託尼洛案*(1974年),該案推翻了佛羅里達州一項要求報紙為政治候選人提供平等空間以回應批評他們的社論的法律。最高法院表示,該法律強制並抑制了言論,因為“編輯們很可能會認為安全的選擇是避免爭議。”
佛羅里達州和德克薩斯州的法律也是如此。如果這些法律成立,公司無疑會避免監管其平台,以免因訴訟拖垮。一些保守派可能更喜歡一個無拘無束的網絡環境,而自由市場已經為他們創造了這樣的平台。埃隆·馬斯克自收購X(前身為推特)以來,對內容監管採取了更為寬鬆的態度。但如果你現在擔心社交媒體造成的文化損害,想象一下如果網站被迫放任自流會怎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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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便説一句,這兩起案件與最高法院幾周後將審理的另一起案件無關,那起案件涉及拜登政府對科技平台施壓以審查保守派言論。那起案件——穆爾蒂訴密蘇里州案——牽涉到政府審查,在我們看來這違反了第一修正案。
保守派有理由擔憂,左傾科技公司試圖排斥他們的觀點。這個問題沒有簡單的解決方案。曝光和譴責這種審查制度已起到一定作用。但當所謂的補救措施是賦予政府更多控制言論的權力時,結果對保守派或任何人都不會有利。最高法院可以向德克薩斯州和佛羅里達州闡明這一點。
位於華盛頓的美國最高法院。圖片來源:evelyn hockstein/Reute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