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克羅格更好地與沃爾瑪競爭——《華爾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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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6日,拉斯維加斯一家艾伯森連鎖超市。圖片來源:Ethan Miller/Getty Images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FTC)起訴阻止克羅格(Kroger)與艾伯森(Albertsons)的合併計劃(2月27日社評《FTC送給沃爾瑪的禮物》),往好裏説也是站不住腳的。兩家公司都已明確表示,合併的主要原因是更好地與沃爾瑪(Walmart)等公司競爭。沃爾瑪的雜貨銷售額是其最接近的競爭對手克羅格的兩倍,佔美國雜貨銷售額的四分之一。
合併後的企業如FTC所稱提高價格,這難道不是有悖常理嗎?這隻會增加沃爾瑪和亞馬遜(Amazon)在雜貨銷售中的份額,因為顧客會把錢花在價格更低的競爭對手那裏。
合併後的企業如FTC所稱,以不斷減少的工資、福利和工作條件來不尊重員工,這難道不是有悖常理嗎?零售市場是美國競爭最激烈的市場之一。同樣需要指出的是,沃爾瑪沒有工會組織。克羅格和艾伯森的合併將產生美國最大的工會僱主之一,如果不是最大的話。
行業專家預測,未來五年雜貨行業將比過去50年發生更多變化。這主要是由於技術的原因。雜貨行業不再僅僅是實體店業務。它已成為一個電子商務巨頭,未來擁有巨大的機遇。
今年早些時候,沃爾瑪公佈了其激進的增長計劃。我對沃爾瑪並無異議。它確實打造了一個出色的商業模式。但公平競爭的本質——或者説應有的本質——在於聯邦貿易委員會(FTC)應當批准這項合併,給予克羅格和艾伯森機會構建更優質的商業模式,最終惠及我們這些數以百萬計的消費者。
詹姆斯·J·海蘭
密爾沃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