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證交會的政治氣候管控——《華爾街日報》
The Editorial Board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主席加里·根斯勒圖片來源:喬納森·恩斯特/路透社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主席加里·根斯勒週三發佈了他的監管鉅作——一份長達886頁的氣候披露規則。不妨稱之為送給選舉年集體訴訟律師的禮物,以及給審計人員的財政刺激。
進步人士一直遊説SEC要求上市公司詳細披露其氣候相關風險和二氧化碳排放。根斯勒先生順應了這一要求。該規則超出了該機構在法律下的權限,並對上市公司施加了新的成本,儘管它並未達到根斯勒先生某些左翼朋友所希望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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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規則強制上市公司報告它們如何評估和管理氣候相關風險,包括政府強加的綠色轉型帶來的風險。“轉型風險”被廣泛定義為包括“法律或政策中與氣候相關的變化、碳密集型產品市場需求下降……資產貶值或廢棄、法律責任和訴訟辯護成本風險、採用新技術帶來的競爭壓力、聲譽影響”等等。
簡而言之,公司將不得不預測政府氣候政策和市場需求中假設性的變化——無論多麼不可能——並解釋它們如何管理這些風險。如果消費者對政府強制汽車製造商生產的電動汽車不感興趣,或者像歐洲那樣氣候政策被縮減,這些風險又該如何應對?公司無需解釋它們如何管理這些更切實的風險。
企業還需記錄與氣候相關影響及“減緩措施”的支出,包括為實現自願性目標和遵守政府法規而購買的碳抵消額度。目前企業無需逐項報告此類費用。
新規最嚴苛的要求在於:當温室氣體排放具有財務重要性時,企業必須披露其運營及能耗產生的直接排放(第一類)和間接排放(第二類)。規則指出,若政府實施的温室氣體報告要求使企業面臨"轉型風險",則此類信息即具財務重要性。這形成了一種循環邏輯——政府強制披露的要求本身又構成了需要披露的風險。
例如加州已要求約1,400家年收入超10億美元的上市公司披露二氧化碳排放量。SEC新規通過延伸解釋同樣適用於這些企業。既然這些企業已在進行排放量化報告,新規有何特別之處?關鍵在於SEC規則將帶來新的法律責任風險。
規則補充説明,當排放量的"計算與披露有助於投資者理解"企業是否"正在實現減排目標"時,相關信息同樣具有財務重要性。如今多數企業為迎合進步派投資者都會設定氣候目標,因此它們現在必須同步披露排放數據。這印證了"道德作秀終將自食其果"。
根斯勒主席聲稱氣候信息披露是為統一標準以惠及投資者。但證券法早已要求企業報告其認定的重大氣候風險。
他的規則將在其他方面損害投資者利益。正如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所承認的,“最終規則可能導致額外的訴訟風險”。如果公司的氣候信息披露被認為不充分或具有誤導性,可能會遭到投資者起訴或SEC罰款。企業將不得不像對待財務報告一樣,聘請獨立審計機構對氣候披露信息進行認證。SEC估計,該規則將使典型企業的報告成本增加21%。更高的成本將成為初創企業上市的又一阻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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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步派人士抱怨稱,最終規則刪除了SEC最初要求報告供應商和客户所謂"範圍三排放"的提案。儘管根斯勒主席為保護該規則免受法律挑戰而縮減了提案範圍,但最終法規仍然越權。
聯邦證券法授權SEC要求披露"符合公共利益或保護投資者"的信息。但這一授權並未賦予該機構強制企業披露其想要的任何信息的權力。根據最高法院的"重大問題原則",重大政策變更需要國會明確授權。
即便是奧巴馬時期的SEC也在2016年承認,其無權強制要求披露"可持續發展事項"和其他"公共政策關切"。SEC長期以來在兩黨總統任下都保持兩黨合作傳統。但當拜登總統任命根斯勒通過監管手段強行推行左派無法在國會通過的氣候議程時,這一傳統就此終結。
刊載於2024年3月8日印刷版,標題為《SEC的政治氣候管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