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爾街日報》:國情諮文演講時別再提大法官
Nathan Lewin
1961至1962年間,我曾擔任大法官約翰·馬歇爾·哈倫的助理。1962年1月11日,約翰·F·肯尼迪原定發表其首次國情諮文演講。哈倫大法官告知助理們他不會出席,因為他認為最高法院大法官參與憲法賦予行政與立法部門職責的活動,違背了三權分立原則。
儘管我對哈倫大法官深懷敬意,但當時認為他過於拘泥形式主義。總統與內閣成員商討國內外政策的公開會議也不會有大法官列席。大法官菲利克斯·法蘭克福特與阿貝·福塔斯曾竭力隱瞞他們私下向富蘭克林·D·羅斯福和林登·B·約翰遜總統提供的建議。
大法官安東寧·斯卡利亞、克拉倫斯·托馬斯和塞繆爾·阿利托均已停止出席國情諮文演講。今年,大法官埃米·科尼·巴雷特也缺席了該活動。出席的六位大法官(身着法袍)雙手交疊尷尬就座,拜登總統因他們推翻羅訴韋德案而嚴厲斥責,並誓言若選民選擇其政黨將廢除該裁決。總統以極其貶損的方式,援引阿利托大法官多數意見中"自食其果"的措辭嘲諷最高法院。
1962年,肯尼迪總統以明智和尊重的態度,未在演講中提及最高法院正在審理的法律爭議。當時大法官們已於1961年10月就立法席位重新分配問題聽取口頭辯論(該案最終形成里程碑式的貝克訴卡爾案判決),民權靜坐案、重大反壟斷及宗教自由爭議亦在審理中。肯尼迪政府通過法庭呈遞的訴狀表達其法律議題的立場。
1962年時,總統在國情諮文中訓斥最高法院的行為超乎世人想象。儘管如此,哈倫大法官仍選擇迴避。現今所有大法官都應效仿他的做法。
本文作者萊文是華盛頓執業律師,專攻最高法院訴訟業務。
1955年3月17日,最高法院大法官約翰·馬歇爾·哈倫二世在華盛頓辦公室。照片:美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