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爾街日報》:羅伯特·赫爾本可對喬·拜登提起的訴訟案
James Freeman
特別檢察官羅伯特·赫爾在美國國會眾議院司法委員會聽證會上發言。圖片來源:Michael Brochstein/Zuma Press民主黨人應當謹慎堅持喬·拜登總統精神狀況適合接受審判,否則人們可能真會要求他承擔責任。特別檢察官羅伯特·赫爾週二在眾議院司法委員會作證,不僅凸顯了拜登説辭中的漏洞,還揭示了拜登可能違反涉密信息處理法規的動機。
綜合特別檢察官的報告與週二的聽證會內容,理性的人不禁要問:赫爾是否真需要從健忘的拜登那裏獲取關鍵證詞,陪審團才能給他定罪?從政治角度而言,即便有人認為拜登如今精神不濟,那他在總統任期前多年行為又該如何解釋?
赫爾的報告指出大量證據表明——鑑於拜登數十年的從政經歷本無需證明——喬·拜登完全清楚涉密文件規定且明知故犯。即便在違規行為曝光後,特別檢察官仍收到拜登書面提交的辯護理由,其可信度恐怕難令陪審團採信。報告原文如下:
與阿富汗機密文件案類似,有證據表明拜登先生在副總統任期結束後仍保留筆記本,且明知這些筆記本屬於機密內容並禁止私人持有。
證據充分表明,拜登先生清楚這些筆記本整體包含機密信息。八年間,他在白宮戰情室等機密會議場所持續用筆記本記錄涉密內容。他熟悉筆記本內容——其中明顯包含機密信息。在與(拜登代筆人馬克·)茲沃尼策共同審閲筆記本時,拜登時而逐字朗讀機密筆記,時而又似乎刻意迴避機密內容,並警告茲沃尼策筆記本材料可能涉密。擔任副總統期間,拜登曾因筆記本的機密性質將其存放於白宮機密保險櫃。
在回應本辦公室質詢的書面答覆中,拜登先生對是否知曉筆記本信息屬機密提出質疑。他解釋稱,當向茲沃尼策提及筆記本內容"機密"時,並非指正式的國家安全機密分類,而是以"籠統説法"指代敏感或私人話題,以確保茲沃尼策不予記錄。拜登為此辯解道:“我不記得六年前與茲沃尼策的具體對話”。
這種解釋——即“機密”並不意味着“機密”——是不可信的。拜登先生與茲沃尼策會面時,他已有近五十年處理機密信息的經驗,包括擔任參議院情報特別委員會成員、參議院司法委員會成員及主席、參議院外交關係委員會成員及主席,以及美國副總統。以他的知識和經驗,在此情境下用“機密”一詞作為“私人”的委婉説法,這種説法站不住腳。
媒體人士還在聲稱拜登先生配合了這項調查嗎?去年十月親自接受採訪時,拜登先生大多表現得對關鍵細節不知情或無法回憶——這取決於個人觀點,可能是能力受損或逃避的跡象。赫爾先生掌握了更多信息,包括他報告中的這一細節:
當拜登先生離任時,他知道他的工作人員決定將他的筆記卡片存放在國家檔案館的敏感隔離信息設施(SCIF)中,並且他知道他的筆記本包含相同類型的機密信息。正如他在2016年10月一次錄音採訪中告訴代筆作者的那樣,最終安排將他的機密筆記卡片小心存放在檔案館SCIF的同一批工作人員“甚至不知道”他還擁有筆記本,他只是簡單地帶回家,沒有通知工作人員。
工作人員的藉口就此破滅——儘管司法部並不比起訴他們的老闆更傾向於起訴拜登的工作人員。根據特別檢察官的報告,此案實際上存在強烈動機,基於拜登先生與前述茲沃尼策先生的合作:
…拜登先生有充分動機忽視保護其筆記本中機密信息的正當程序。他在離任前數月就已決定撰寫回憶錄,並在仍是副總統期間開始與代筆人會面。卸任後,這些筆記本仍是他頻繁查閲的寶貴資源。在私人住宅內進行的數小時錄音訪談中,拜登高聲朗讀筆記本內容,向代筆人提供了原始素材,詳細記述了潛在讀者和書籍購買者會感興趣的會議與事件。他很可能將這些筆記本——如同從車庫中查獲的涉阿富汗機密文件一樣——視為副總統任內若干最重要時刻無可替代的即時記錄。這份記錄對他具有多重價值,包括捍衞政績和鞏固其作為世界領袖的政治遺產。
關於講述精彩故事帶來的經濟機遇,蘇珊·費雷基奧為《華盛頓時報》報道了週二聽證會的情況:
特別檢察官羅伯特·K·赫爾指出,拜登總統800萬美元的圖書合約很可能是其2017年離任時帶走含有機密信息筆記本的動機…
已於司法部離職的赫爾表示,調查人員"確實發現了證據"支持他們對拜登保留機密文件動機的判斷。
一段現場視頻顯示,司法委員會主席、俄亥俄州共和黨眾議員吉姆·喬丹不得不敦促赫爾先生確認他關於此事的報告內容。喬丹隨後將赫爾指控拜登違規的可能動機總結為"史上最古老的動機——驕傲與金錢"。
至於拜登團隊所謂的配合,費雷基奧女士在關於茲沃尼策的報道中指出:
這位作者…在得知赫爾被任命調查機密文件後,故意刪除了他為書籍錄製與拜登的對話錄音。
赫爾解釋稱,他未追究茲沃尼策的責任,因為作者保留了包含不利證據的錄音文字稿。
或許檢察官本應利用這些不利證據對喬·拜登提起訴訟。
***
詹姆斯·弗里曼是《代價:特朗普、中國與美國復興》的合著者,同時也是《借來的時光:花旗銀行兩個世紀的繁榮、破產與救助》的合著者。
***
在推特上關注詹姆斯·弗里曼。
訂閲《最佳網絡》電子郵件。
如有建議,請發送郵件至[email protected]。
(麗莎·羅西協助編輯《最佳網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