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勇:未成年人重罪符合條件要追究刑責 | 聯合早報
zaobao
中國最高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應勇在調研中強調,要高度重視未成年人犯罪預防和治理,對未成年人實施的故意殺人或故意傷害致人死亡等嚴重犯罪,符合核准追訴條件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據最高檢微信公眾號消息,應勇3月21日至22日率最高檢調研組,到寧夏固原、銀川調研。在固原市原州區檢察院,應勇調研基層檢察院建設、未成年人檢察等工作。
應勇強調,要加強未成年人檢察工作,堅持對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深化綜合履職,以檢察司法保護促進“六大保護”,合力為未成年人健康成長撐起法治藍天。
他還説,要高度重視未成年人犯罪預防和治理,對未成年人實施的故意殺人或故意傷害致人死亡等嚴重犯罪,符合核准追訴條件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他也強調,要積極協調推動專門學校建設,健全罪錯未成年人分級干預機制,加大教育矯治力度,攜手各方堅決遏制未成年人犯罪高發勢頭。
延伸閲讀
[下午察:河北初中生遇害案再揭未成年犯罪之惡
](https://hk.outputnews.com/2024/zaobao/news_2024_03_19_670967)
河北邯鄲一名13歲初中生3月10日被三名同班同學殘忍殺害並埋屍。當地警方經過偵查,初步認定這是一起有預謀的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分兩次在埋屍地點進行挖掘。
三名初中生殺人手段惡劣,引發公眾關注,大部分中國網民都認為應該嚴懲兇手,甚至判處死刑。但目前中國刑法規定,犯罪時不滿18週歲的人不得適用死刑。
不過,2021年3月起施行的《中國刑法修正案十一》將最低刑責年齡由14歲下調至12歲,並附加程序性限定條件——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核准追訴。這意味着只有經過最高檢核準追訴,案件才能進入刑事司法程序,由法院經過審判定罪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