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女謊稱被搶 15警車“大搜尋” | 聯合早報
zaobao
台灣女與男友吵架後不願拿回手機,卻向警方報案謊稱是被打搶,被判入獄五天。
來自台灣的36歲被告李怡菁(譯音)承認一項報假案的控狀。
案情披露,2023年8月24日晚上10時許,被告到芽籠一帶的警局報案,指剛剛在芽籠32巷被陌生人搶劫,並形容嫌犯為一名約60歲,穿着灰色Polo-T恤的男子。
被告稱,事發時與朋友結束聚會,回家途中注意到嫌犯形跡可疑,便致電通知老闆,豈料嫌犯突然與她起爭執,隨即搶走她的手機,然後逃走。
男友助查 説出真相
警方接獲報案後,立即派出15輛快速應急警車(fast response car),調動了大批警力到場搜尋嫌犯下落,行動從當晚的10時26分開始,到翌日凌晨12時14分結束,全程約1小時48分鐘。
延伸閲讀
[謊稱被前任男友打 女子報假案判監三個月
](https://hk.outputnews.com/2024/zaobao/news_2024_03_04_668015)
[女老闆大鬧餐館 謊稱被舊情人打
](https://hk.outputnews.com/2023/zaobao/news_2023_09_27_635979)
警方之後調閲“事發地點”附近的電眼畫面發現,事實與被告的説法有出入,實際上她和一名男子一起從一輛貨車下車後,發生了爭執。
同天凌晨2時23分左右,被告接受警方問話,她敍述事發過程時再次撒謊,且被問及是否做了虛假報案時,仍堅稱説的是實話,是被搶劫了。
凌晨3時許,被告男友到警署協助調查時説出了實情,原來,貨車上的男子就是他本人。
他指,與被告早前在三巴旺一帶酒吧喝酒,酒局結束後,他開着公司的貨車載被告回家,對方下車前曾與他起了口角。當他陪被告步行回家時,對方的手機掉了,他於是撿起手機要還給被告,卻被拒絕,對方還當街大喊大叫。他隨後帶着被告的手機離開,想在隔天再還她手機。
25日下午2時50分左右,被告才承認是自己編造故事報假案,並解釋因為與男友發生了爭吵,所以在氣頭上不願拿回手機,男友並沒有從她那裏搶奪或偷走手機。
完整報道,請翻閲2024年3月22日的《新明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