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印三協定生效 凸顯雙邊關係牢固成熟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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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和印度尼西亞之間調整後的飛航情報區範圍,以及雙方談成的引渡條約和防務合作協定正式生效。這三項長期課題的解決機制到位,既凸顯兩國的互利協商取得成果,也為接下來在新領域的合作創造積極氛圍。
我國外交部星期五(3月22日)發文告,指新印擴大框架協定下的三項協定於星期四(21日)正式生效。這三項協定是2022年有關調整雅加達飛航情報區和新加坡飛航情報區界限的協定、2022年逃犯引渡條約,以及2007年防務合作協定。
外交部説,協定生效標誌着新印關係的“歷史性里程碑”,凸顯雙邊關係的牢固和成熟。
李顯龍總理星期五也與印尼總統佐科通話,對擴大框架協定相關協定生效表示歡迎。他重申,新加坡承諾與印尼密切合作,應對共同挑戰。他也有信心,新印雙邊關係將繼續取得突破。
新加坡和印尼2022年1月,在領導人非正式峯會上簽署上述協定並交換信件,承諾讓上述三項協定同時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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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飛航情報區協定,雅加達飛航情報區在調整後,大致貼合印尼領空。印尼也委託我國在調整後的雅加達飛航情報區部分空域提供航空服務管理。協定為期25年,經雙方同意可延長。
協定確保現在和日後飛往樟宜機場和附近印尼機場的交通仍獲得安全和有效的管理,它也能滿足樟宜機場現在和未來的需要。這將支持我國航空樞紐和航空相關行業的持續增長和競爭力。
防務合作協定則關乎新加坡武裝部隊在印尼水域和空域進行軍訓時的相關安排。新加坡武裝部隊自1960年代便在南中國海部分海域進行軍訓,當時相關海域屬公海。
根據1982年的《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相關地區劃為印尼列島和主權水域及空域,但公約同時保障了新加坡武裝部隊繼續在這類地域訓練的權利。
防務合作協定將明確新加坡武裝部隊在印尼列島和主權水域及空域的軍訓安排。協定既全面尊重印尼對領地的主權,也保障新加坡的權益。
逃犯引渡條約則將加強新印雙方執法機構在打擊犯罪方面的合作。根據條約,雙方可在遵照兩國法律和條約相關條款的前提下,將觸犯相關法律的在逃要犯引渡回國。條約具追溯力,可追溯至多達18年前犯下的罪行。
飛航情報區、軍訓和引渡逃犯這三項課題長期存在新印雙邊議程上,談判記錄可追溯至近30年前。
新印曾在1995年就飛航情報區和軍訓事宜簽署協議,不過飛航情報區協議在提呈給國際民航組織批准的過程中,因外在因素而最終無法落實。軍訓協議雖獲得落實,但幾年後便失效。
2007年,雙方就防務合作和引渡條約達成共識,並同意同時落實這兩項協議。不過協議未獲印尼國會核准。
直至2019年,佐科當選連任,新印領導人認為商討並解決這些課題的時機成熟,並同意制定共同框架,以此為談判基礎。經過兩年半的談判,終於達成一組“平衡、互利和持久”的協議。
截至去年3月,三項協定獲得兩國核准,雙方隨後共同向國際民航組織(ICAO)申請批准飛航情報區的調整。申請獲得批准後,兩國約定三項協定同時生效的日期。
李總理星期五在臉書貼文説,協定生效反映了新印做為近鄰,對合作取得互利共贏成果的共同承諾。
“這些協定是新印關係中的重大里程碑。期待我們今後再向前邁進,探討有潛力的新合作領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