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揮滅火器砸月台屏門 男子罰款3000元 | 聯合早報
zaobao
喝醉酒大鬧地鐵站!男子闖入地鐵站,撬開滅火器箱子,先砸便利商店,再砸月台玻璃屏門,其間還拿滅火器朝周圍亂噴。
這起破壞案發生於去年8月24日凌晨零時許,被告陳輝建(33歲,譯音)在萊佛士坊地鐵站用滅火器砸碎地鐵月台的玻璃屏門。
被告陳輝建(33歲)被判罰款3000元。(海峽時報)
被告面對三項控狀,包括惡作劇以及擅闖罪名,他承認兩項,餘項由法官下判時納入考量。
威士忌清酒一杯接一杯
案發前,被告跟四名同事在下班後吃晚餐,其間喝了八到10杯的威士忌以及清酒,導致他在抵達萊佛士坊地鐵站時已經醉醺醺了。
為了進入地鐵站,被告擠入地鐵閘門,但時隔四分鐘,又徒手掰開閘門離開。被告繼續遊蕩時,看到附近有鐵閘門被拉下,朝鐵門踢了兩腳。
被告撬開滅火器的箱子。(取自法庭文件)
被告隨後走到其中一個地鐵出口時,強行撬開滅火器的鐵箱,取出滅火器,觸發了火警警報。
拿着滅火器的被告繼續在地鐵站徘徊,先朝便利商店的玻璃揮打四次,又一邊走一邊噴灑滅火器。
月台玻璃門被砸碎。(取自法庭文件)
最終,被告拽着滅火器再度進入地鐵站,用滅火器揮向月台的兩扇玻璃門,不久後地鐵站負責人到場從被告手中奪回滅火器。
控方指出,被告是自己喝醉,也對他人的安危構成威脅,法官最終判他罰款3000元。
完整報道,請翻閲2024年3月23日的《新明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