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足壇反腐案密集宣判 足協原常務副秘書長陳永亮被判14年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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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足壇兩名高層陳永亮和董錚,以及武漢足壇官員劉磊涉嫌受賄、行賄,分別被判14年至兩年半不等刑期。
據人民法院新聞傳媒總社微信公眾號“人民法院報”消息,湖北省咸寧市咸安區人民法院星期二(3月26日)對中國足球協會原常務副秘書長兼國家隊管理部原部長陳永亮涉嫌受賄、行賄案作出一審判決,陳永亮被處以14年有期徒刑和220萬元(人民幣,下同,約40萬9800新元)罰金。
湖北省松滋市人民法院星期二一審公開宣判中國福特寶足球產業發展公司原總經理、中超聯賽有限責任公司原總經理董錚受賄案,董錚被處以八年有期徒刑和200萬元罰金。
湖北省咸寧市嘉魚縣人民法院星期二對武漢全民健身中心原副主任劉磊受賄、行賄案一審公開宣判,決定對劉磊處以兩年六個月有期徒刑和30萬罰金。
陳永亮、董錚和劉磊受賄違法所得均依法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延伸閲讀
中國田協原主席於洪臣被判處監禁13年 [中國足協原主席陳戌源被判無期徒刑
](https://www.bdggg.com/2024/zaobao/news_2024_03_26_672413)
據央視新聞報道,在今年1月的庭審中,陳永亮被揭露在2015年至2022年間51次非法收受20多個俱樂部、地方足協及個人給予總額高達1934.444萬元。根據指控,陳永亮對俱樂部贏得比賽、調整場地,球員入選國家隊、免除處罰等各項請託有求必應,肆意濫用權力;為謀求個人對權力的追求,跑官買官,邊腐邊升。他先後四次向時任中國足協黨委書記於洪臣行賄,總計90萬元。陳永亮在庭審中受賄、行賄供認不諱。
另據體壇週報報道,今年1月的庭審情況顯示,董錚畢業於北京外國語大學,憑藉懂外語的優勢,曾擔任原中國男足主教練阿里漢的翻譯、中國男足國家隊賽事協調以及國際足聯、亞足聯比賽監督等多個重要職位。他被控受賄逾2200萬元,涵蓋媒體版權合作、足球賽事承辦、賽事票務代理、場館驗收、商務運營管理、裝備違規處罰、參賽費撥付、球員經紀等。
根據今年1月的庭審,劉磊曾任武漢市足球管理中心競賽部部長、武漢市足球協會競賽部部長。劉磊的犯罪過程均與武漢市多個體育場館的翻新、養護緊密相連。他利用職務便利,故意泄露工程信息,讓原本公平的招投標工作,變成他牟利的工具。他一邊收受賄賂,一邊跑官要官,大搞錢權交易。
中國法院星期二對五起中國足壇反腐案例進行宣判。在上述三人之前,中國足協原主席陳戌源涉嫌受賄被判處無期徒刑。中國田協原主席於洪臣則涉嫌受賄,被判刑1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