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交所監管公司:大型掛牌公司應錯峯舉行常年股東大會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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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交易所監管公司要求大型掛牌公司帶頭減少常年股東大會(AGM)撞期舉行的情況。這是為了讓股東能夠參與。
新交所星期二(3月26日)在它網站的專欄(Regulator’s Column),宣佈向大型掛牌公司提出這個要求。
新交所掛牌條例要求掛牌公司在新加坡舉行常年股東大會,企業治理準則也要求讓股東能夠有效參與大會的原則,並表明公司應該盡力避免在高峯時期舉行股東大會。
新交所監管公司觀察到,如果常年股東大會撞期舉行,將影響股東參與的能力。每年股東大會的高峯時期是在4月下旬。
由於三分之二的掛牌公司的財年在12月底截止,4月下旬高峯時期的問題無法完全避免,但監管公司認為,可以提供一個大型掛牌公司舉行常年股東大會的日曆,方便股東參與。
延伸閲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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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管公司要求大型掛牌公司提交擬議的常年股東大會日期和時間。如果同一天同時段已有大型掛牌公司舉行常年股東大會,就必須選擇其他日期或時段。
監管公司表示,它將另外接觸有關的大型掛牌公司,提供更多詳情。它預期所有這些公司,能夠及早準備好舉行常年股東大會,與它合作解決常年股東大會撞期舉行的問題。
監管公司將定時檢討這個安排。如果大公司的常年股東大會撞期舉行的問題持續,它便可能需要推行更多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