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向巴西人員行賄逾5900萬元 勝科海事兩前高層被控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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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向巴西人員行賄,勝科海事兩前高層星期四(3月28日)早上被控,涉案金額逾5900萬元。
貪污調查局(CPIB)去年5月根據情報展開對海庭(Seatrium)(前稱勝科海事(Sembcorp Marine))和相關人員在巴西所涉及行賄的指控展開調查。
當局完成調查並諮詢總檢察署後,決定在賄賂罪名下起訴兩名涉事人員。
被告是黃東燊(62歲)和李福根(75歲)。
黃東燊事發時是勝科海事的主席、執行董事、總裁,以及全資子公司裕廊船廠(Jurong Shipyard)私人有限公司的董事總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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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福根則是裕廊船廠的高級總經理。
兩人都面對五項貪污控狀,指他們共謀向名為Guilherme Esteves de Jesus(簡稱GDJ)的公司以及在巴西的人員行賄,以換取生意上的好處。
根據貪污調查局和總檢察署的聯合文告,兩人被指於2009年兩度通過GDJ向巴西官員行賄,總額不超過200萬美元(約269萬新元)。
2010至2012年,兩人被指四次行賄共不超過190萬5345美元(約256萬6880新元)。
2010年,兩人被指通過GDJ向巴西政客行賄,總額不超過116萬9590.64美元(約157萬5672新元)。他們也被指於2010年行賄不超過30萬美元(約40萬4160新元),以換取一家子公司Estaleiro Jurong Aracruz Ltda在生意上的好處。
另外,兩人還被指在2010年合謀,按照鑽井相關合約訂單價的2.5%,通過GDJ向巴西相關人員行賄。2012至2014年間共行賄不超過2647萬8989.80美元(約3567萬2495新元)、1050萬6608.22歐元(約1532萬781新元),以及506萬6794.77巴西雷亞爾(約136萬7563新元)。
上述涉案金額超過5900萬新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