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條立法影響營運 自由亞洲電台關閉香港辦事處 | 聯合早報
zaobao
由美國政府資助的自由亞洲電台宣佈,香港《基本法》23條立法後影響該機構的營運,決定從即日起關閉在香港的辦公室。
自由亞洲電台星期五(3月29日)在官網發佈的中文新聞稿寫道,香港《基本法》第23條的正式實施引發了在港記者和員工對自身安全的擔憂,該機構因此正式關閉在香港的辦公室。
自由亞洲電台台長方貝(Bay Fang)在一份聲明中説,該機構將不再在香港僱用全職員工,但保留在香港的官方媒體註冊。
她説:“我們認可自由亞洲電台的前線地位,因為它是最後一批用粵語和普通話報道在香港發生的事件的獨立新聞機構之一。對於依賴自由亞洲電台及時、未經審查的新聞報道的香港和大陸觀眾來説,我們的節目和內容將繼續進行,不會受到任何干擾。”
自由亞洲電台表示,對香港辦公室的重組,意味着當地工作人員將被轉移至美國、台灣及其他地方。
延伸閲讀
港媒:自由亞洲電台擬本月底撤出香港 新聞稿也提到,香港保安局局長鄧炳強今年2月指責自由亞洲電台是“外國勢力”,誤導香港市民。
另據《明報》報道,港府發言人對此回應稱,不評論個別機構營運決定,但強烈反對並譴責一切不符事實、針對《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以下簡稱《國安條例》)的危言聳聽和抹黑言論。
發言人稱,港府在制訂《國安條例》時參考了其他國家的立法經驗,若單指記者在香港工作才會擔憂而在其他國家不會,屬於嚴重偏見。
發言人重申《國安條例》只針對極少數危害國安的人,目的是保護香港人民的生命財產和自由權利,正常記者不會從事危害國安的行為和活動,也不會無意中觸犯法律。
公開資料顯示,自由亞洲電台成立於1996年,是一家由美國國際媒體署資助的私營非營利性新聞機構,香港建制派媒體曾形容自由亞洲電台是美國代理人。
香港媒體此前報道,自由亞洲電台將於本月底撤出香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