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站:教育孩子是共同責任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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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了3月29日《聯合早報·交流站》刊登的宋大鵬讀者投函《體罰還有價值嗎?》後,我感覺挺難過的。我挺羨慕1990年以後出生的孩子,為什麼呢?我也曾處罰屢次犯錯的學生留堂,不過必須得到家長的同意才能執行。不是每個家長都會同意,有的甚至質問:“我的孩子到底犯了什麼嚴重的錯,搞到你必須要他留堂或處罰他?”
小時候被學校老師處罰,我不敢告訴父母或家裏任何一位長輩,以防再被責打一頓。因為當年的家長跟學校老師好像是好朋友,都站在同一陣線。
雖然我不支持體罰,但覺得文章中的那位母親懂得分辨是非黑白,她知道自己的孩子做錯必須糾正,只是方法過火了。反而我就親身經歷過行為不好的父母,沒有給孩子樹立好榜樣,還教壞孩子。孩子犯錯後被發現,母親還出面説是父母授意的,還教孩子如何為自己的不當行為找藉口和辯護。因為行為挺嚴重的,我只好通知校方,哪知學校教師説學生已經是個大孩子,而且不當行為並不是發生在學校內,學校無權管理。教師建議找警察,警察也説這是家事,又建議找社工,無奈社工也無法解決。
人是不會輕易改變的,若在學生時期沒有人願意導正不當行為,再加上得到家長的撐腰,孩子長大後,這些不當行為就會變成社會問題,到時警察或律師就有得忙。
我同意學生的品德培養絕對不能只靠學校,家庭教育和社會教育都起着舉足輕重的作用。家庭、學校和社會在深化孩童的品德教育方面必須願意合作,而不是自掃門前雪。孩子是國家未來的主人翁,不該無視和放縱他們的不當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