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會】消費税修正法案三讀通過 逾百項考試和檢查相關收費將徵消費税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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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百項與考試和檢查有關的政府收費,接下來將要徵收消費税。不過,政府將先行吸納,有關收費也不得調漲,直到2025年底。因此,所有受影響的收費不會因為消費税法案修訂而立即增加。
為解決錯誤徵收消費税的問題,政府也將制定一份不徵收消費税的政府收費清單。
國會星期二(4月2日)復會,消費税(修正)法案經三讀通過。
交通部長兼財政部第二部長徐芳達指出,修正法案是為了處理政府與法定機構,但不包括市鎮理事會,錯誤徵收消費税的問題。
財政部於2月14日公佈,六個機構徵收的18項政府收費,錯誤徵收消費税,政府將退還錯誤徵收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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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芳達説,這類監管費用不應徵收消費税,因為它們是為了管制和監管目的而實施。
反之,提供服務的費用,如租用公共體育設施則應徵收消費税。這是為了確保税收待遇平等,因為這些服務有可能由私人機構或非政府部門提供。
徐芳達説:“直至目前,我們讓各機構自行評估和決定什麼是監管費。然而,各機構可能不清楚該如何界定,導致錯誤徵收消費税,之前的18項收費就是如此。”
接下來,政府將統一制定一份不徵税的收費清單,清單將包括申請批准從事受管制活動的費用,和之前錯誤徵收消費税的18項政府收費。清單之外的所有其他費用均須繳消費税,初步清單將於4月底在政府憲報公佈。
財政部將繼續與各機構合作,逐步制定不徵税的監管費用清單,目標是在今年9月之前完成。
至於目前沒有徵收、但應徵收消費税的政府收費,徐芳達指出,這包括一些機構的考試費,以及一些獲得執照前的檢查費用,估計超過100項。
徐芳達説:“這部分應徵收消費税的費用,政府將協助減少對民眾的影響。政府會先行吸納這些費用的消費税,收費也不得調漲,直至2025年底。因此,所有受影響的收費不會因為法案修訂而立即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