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局:數碼付款代幣商須遵守 反洗錢及保護用户資產條規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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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金融管理局擴大對付款服務活動的管制,這包括要求數碼付款代幣(digital payment token,簡稱DPT)服務商遵循反洗黑錢和打擊恐怖主義融資的措施,所涉及的跨境轉賬服務也將受管制,不論款項是否在新加坡接收。
金管局星期二(4月2日)發佈文告,提出付款服務法(Payment Services Act)和相關附屬條規的修訂,以進一步擴大金管局所管制的付款服務範疇,並且要求數碼付款代幣服務商遵循保護用户和關於金融穩定方面的規定。
有關的修訂4月4日起生效。屆時,受到付款服務法管制的活動將擴大至:一、提供數碼付款代幣託管服務;二、促進數碼付款代幣的轉賬和交易的服務,不論服務商是否持有貨幣或數碼付款代幣;三、促進跨境轉賬的服務,不論款項是否在新加坡接收。
文告説,付款服務法的修訂,將授權金管局對數碼付款代幣服務商施加與反洗黑錢、打擊恐怖主義融資、用户保護和金融穩定相關的要求。
繼續從事服務商家 六個月內提交執照申請
要繼續從事有關服務的商家,須在30天內通知金管局,並在六個月內(從4月4日起)提交執照申請書。這樣,在金管局考慮它們的執照申請時,這些商家的有關業務活動可以暫時繼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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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照申請書必須附有鑑證報告,鑑證商家的業務活動以及遵守反洗黑錢和打擊恐怖主義融資要求,報告須由合格的外部審計師在2024年4月4日起的九個月內完成。
對於無法滿足這些要求的商家,在修訂法生效時就必須停止提供服務。
修訂後的付款服務法,在保護數碼付款代幣服務商的客户資產方面,將於2024年4月4日起的六個月後生效。其中包括要求服務商把客户資產置於信託賬户中以保護客户的利益。它也要求服務商維持適當的賬簿和記錄 ,並確保服務商推行有效的系統和控制措施,以保護客户資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