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未完成重置手術的跨性別者可改身份證性別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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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星期三(4月3日)宣佈,未完成重置手術的跨性別者,若已完成指定手術改變其性別特徵等,即日起可申請更改其香港身份證上的性別記項。
根據港府新聞網消息,終審法院去年2月6日就一宗民事上訴案裁定,政府要求跨性別人士須完成完整手術,才能更改身份證性別的政策違憲。時隔一年多,港府星期三公佈,申請更改香港身份證上性別記項的政策已修訂。
在新修訂的政策下,未完成整項性別重置手術的人士,若能提交相關醫學證明和文件,證明完成切除乳房、由女性重置為男性;或切除陰莖和睾丸、由男性重置為女性的手術治療,以及符合特定資格準則和要求,香港入境事務處處長會按個案的個別情況,考慮是否批准其更改身份證上性別記項的申請。
申請人須使入境處處長信納其本人患有或曾經患有性別不安,且在申請日期前的至少兩年內已持續以另一性別生活,餘生也會繼續以另一性別生活。
此外,申請人也須在申請日期前的至少兩年內已持續接受異性荷爾蒙治療,並會繼續接受持續治療,同時按荷爾蒙水平作抽查的要求提交相關血液測試報告。
延伸閲讀
[港跨性別羣體示威 抗議港府拖延更改證件性別標記
](https://www.bdggg.com/2023/zaobao/news_2023_04_01_598355)
港府強調,上述修訂只關乎申請更改身份證上性別記項的政策,身份證上所標示的性別並不代表該人在法律上的性別。有關修訂不會影響任何其他政府政策、香港法律下或相關法律程序上關乎性別的處理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