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文強蘇海金刑滿將遣返 不得再入境我國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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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文強和蘇海金在出獄後,將按所持護照的國籍遣送到相關國家。
新加坡移民與關卡局發言人答覆《聯合早報》詢問時説,在新加坡被定罪的外國人,刑滿後就會被驅逐出境,按照他們所持有的有效護照國籍遣返回國,並不得再進入新加坡。
調查顯示,蘇文強(32歲)持有中國、柬埔寨,以及瓦努阿圖三個國家的護照;而控方早前也指蘇海金(41歲)持有五本不同國家護照,其中柬埔寨和土耳其的護照未被起獲,辯護律師則稱,蘇海金除了有塞浦路斯(Cyprus)護照,中國護照已因他三四年前放棄中國國籍而不能使用,聖盧西亞(Saint Lucia)護照也已取消。
蘇文強和蘇海金在認罪後分別被判13個月和14個月。若兩人在獄中表現良好,得以縮短三分之一刑期,或可分別提早在5月初和5月底獲釋。
商業事務局局長周祥泰星期四(4月4日)通過新加坡警察部隊發出的文告説,警方將不遺餘力地打擊濫用新加坡金融體系的不法行為,逮捕罪犯,並沒收他們的不義之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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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説,不法分子會企圖通過建立複雜的企業結構,從海外接收贓款及洗錢,與家人在本地享受犯罪所得。警方將採取迅速且果斷的行動,不讓這些罪犯在新加坡有任何藏身之處。
另外,沒收資產是當局的首要事項,除了要求不法分子被判刑,警方將在法律範圍內採取所有措施,剝奪罪犯的犯罪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