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億洗錢案第二名被治罪者蘇海金判監14月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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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億洗錢案被告蘇海金星期四(4月4日)認罪後被判入獄14個月,是繼蘇文強後第二個被治罪的被告。
現為塞浦路斯籍的蘇海金(41歲)共面對14項控狀,計有一項拒捕、三項牴觸貪污、販毒、嚴重罪案(沒收利益)法令、三項偽造文件、四項欺騙,以及三項牴觸僱傭外來人力法令。他星期四在國家法院承認其中三項,餘項交由法官下判時納入考量。
警方去年8月15日展開大規模逮捕行動,逮捕10個涉案被告。其中,蘇海金在警察突擊他位於武吉知馬友和園(Ewart Park)租住的優質洋房時,從二樓卧室的陽台跳下併骨折入院,隔天(16日)手腳打着石膏,在醫院面控。
警方繳獲蘇海金的涉案資產總值約1億7000萬元,其中包括現金、房產和汽車等。代表他的鄭惠龍律師求情時説,蘇海金願意交出逾九成被繳獲資產,並在調查期間積極配合,且是本案第二名選擇認罪的被告,懇請法官判他坐牢不超過11個月。
借公司總裁職位取得就業準證 再開設銀行户頭收鉅額贓款
調查揭露,原籍中國的蘇海金是Yihao Cyber科技公司的董事,公司在2017年成立,從事軟件開發等業務。然而,公司在新加坡沒有經營任何合法業務,也沒有提供任何產品或服務;註冊地址的辦公室也由其他公司所有,蘇海金只是利用地址接收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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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海金藉着公司總裁的職位取得就業準證,也利用公司名義開設銀行户頭。這個户頭在2021年1月至10月期間,先後10次從一家涉及非法遠程賭博活動的海外公司接收共約239萬6943元。
這門賭博生意以外國賭客為主,蘇海金手機中的信息顯示他牽涉其中,而他也無法合理地解釋有關資金來源,只稱這是公司收入。實際上,公司與第三方簽署的商業合約是偽造的,在本地沒有聘用任何信息技術人員,因此有理由相信這筆錢是贓款。
上述銀行户頭在2022年關閉,同年4月和5月,蘇海金利用公司開設另外兩個户頭,把因關閉户頭收到的部分銀行本票存入其中,分別約43萬8947元和99萬9920元。
蘇海金也與代理公司LW Business Consultancy Pte Ltd的董事王俊傑(譯音)共謀偽造公司2019年至2021年財年的財務報表,誇大公司收入的應收賬款,提交給新加坡國內税務局和人力部。
高級地方法官王賢山下判時説,洗錢案涉及跨國因素,為維護新加坡作為國際金融樞紐的名譽,起到阻嚇作用是判刑首要考量。聆聽控辯雙方的陳詞後,法官宣判蘇海金的兩項洗錢罪分別坐牢六個月和13個月,拒捕的罪名則判坐牢一個月。其中,13個月和一個月的監禁分開執行,六個月監禁則同時執行,總刑期為14個月。此外,蘇海金逾1億6500萬元的繳獲資產也被充公。
《聯合早報》早前報道,蘇海金去年8月16日第一次被控時,面對一項拒捕控狀,控方在9月6日加控第二項控狀;今年4月1日,再加控12項包括偽造文件、欺騙,以及牴觸僱傭外來人力法令等罪名。
本案首個被判刑的被告蘇文強(32歲),剛在星期二(2日)認罪,判監13個月。警方起獲他涉案的資產價值共約597萬1638新元和124萬7000日元,包括現金、車輛、奢侈品和名酒。案件下判後,這些資產全部充公。
早前法庭聆訊揭露,10名被告當中,以王水明(43歲)和林寶英(44歲)被起獲的資產最多,都超過2億元。王水明和其妻子被起獲的資產總值約2億4345萬3606元;林寶英被起獲的資產則有大約2億1555萬6000元。
另外八名被告,只有王寶森(32歲)的案件展期至4月16日讓他認罪;其餘七人的案件仍在審前會議階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