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規定直播帶貨必須明確“誰在帶貨”“帶誰的貨”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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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綜合訊)針對網絡直播帶貨存在的不規範問題,中國擬自7月1日起實施新規,要求直播帶貨必須説清楚“誰在帶貨”“帶誰的貨”。
綜合中新網與澎湃新聞報道,中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實施條例將自7月起生效,中國市場監管總局執法稽查局局長況旭在星期二(4月9日)的發佈會上説,該條例針對直播的特性和突出問題作出多方面規範。
在強化信息披露方面,條例規定,經營者通過網絡、電視、電話、郵購等方式提供商品服務的,應當在其首頁、視頻畫面、語音、商品目錄等處以顯著方式標明或説明其真實名稱和標記。
況旭説,直播帶貨必須説清楚“誰在帶貨”“帶誰的貨”,這是營銷的前提和底線。
關於平台管理,條例規定,直播營銷平台經營者應當建立明確的消費爭議解決機制,以保護消費者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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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及目前直播帶貨存在的問題,況旭説,直播帶貨給消費場景帶來創新,豐富了消費供給,但由於“台前幕後”主體多,“人貨場”鏈條長,“線上線下”管理難,消費者舉證難,導致虛假營銷、貨不對板、退貨困難等問題比較突出。
他説,近五年,中國直播電商市場規模增長10.5倍,同時投訴舉報增幅高達47.1倍,明顯高於傳統電商,説明發展和規範還不平衡。
況旭也指出,下一步,中國市場監管總局將開展民生領域“鐵拳”行動、守護消費專項執法行動,瞄準霸王條款,糾正一批、查處一批、曝光一批,以改善消費體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