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遷西老幹部舉報縣領導被捕 縣委書記被查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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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遷西縣退休老幹部馬樹山去年舉報縣委書記李貴富勞民傷財,被逮捕起訴“誣告陷害”。官方最新通報指,李貴富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查,舉報事件涉及的22名相關責任人員也被處理。
河北省紀委監委星期二(4月9日)晚發佈消息,唐山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遷西縣委書記李貴富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省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公開資料顯示,李貴富出生於1965年9月,曾任唐山市豐潤區委副書記,區長,遵化市委書記兼清東陵保護區黨工委書記,唐山市副市長。
2022年10月,已任唐山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的李貴富兼任了遷西縣委書記。
據澎湃新聞報道,去年12月,75歲的遷西縣農業農村局正科級退休幹部馬樹山,因為舉報李貴富在當地花幾千萬元人民幣搞城關“亮化工程”勞民傷財等問題,被遷西縣公安局刑拘,之後由遷西縣檢察院批捕並提起公訴,當地檢方指控馬樹山涉嫌誹謗罪和誣告陷害罪兩項罪名。
事件被媒體曝光之後,遷西縣檢察院今年1月15日以“不存在犯罪事實”為由,對馬樹山撤回起訴,同日馬樹山被釋放。
河北日報客户端星期二(9日)晚發佈消息稱,關於馬樹山舉報縣委領導被逮捕公訴事件,河北省紀委監委、省委組織部、省委政法委、省法院、省檢察院、省公安廳等組成的工作組,在國家有關部門指導下開展全面調查核查,有關單位和黨員幹部存在三個方面問題。
一是李貴富不正確履行職責,對涉及本人及其他應由上級受理的信訪事項,應迴避未迴避,應報告未報告,違規研究辦理。二是遷西縣公安局偵查取證不全面,刑事拘留措施適用不當。三是遷西縣檢察院錯誤作出批捕決定,錯誤提起公訴,未嚴格依法進行羈押必要性審查。
工作組負責人稱,紀檢監察機關依據相關條例法規,決定對22名相關責任人員依紀依法作出處理。工作組對馬樹山反映的10個具體問題進行了調查核實,尚未發現存在其反映的問題。
但工作組也認為,馬樹山作為退休幹部,違反組織程序以匿名信方式反映問題。他所在黨組織決定,對馬樹山的錯誤行為進行批評教育。
同時,調查中發現李貴富其他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河北省紀委監委已對其立案審查調查並採取留置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