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政協原副主席孫述濤被控受賄1.29億元人民幣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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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省政協原副主席孫述濤受賄案一審開庭,他被控受賄1.29億元(人民幣,下同,約2422萬新元)。
據央視新聞報道,山西省大同市中級人民法院星期五(4月12日)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山東省政協原黨組成員、副主席孫述濤受賄一案。
大同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2001年至2023年,孫述濤利用擔任山東省委組織部副部長,山東省威海市委副書記、市長、市委書記,山東省濟南市委副書記、市長,山東省政協黨組成員、副主席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企業經營、業務承接和職務調整等事項上提供幫助,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摺合人民幣1.29億餘元,其中7338萬餘元截至案發時尚未實際取得。檢察機關提請以受賄罪追究孫述濤的刑事責任。
孫述濤當庭表示認罪悔罪。法庭宣佈休庭,擇期宣判。
公開資料顯示,孫述濤是山東高密人,曾任菏澤市副市長,山東省委組織部副部長等職;2008年出任威海市委副書記、市長,2011年12月升任威海市委書記。
2018年1月,孫述濤當選山東省副省長,同年5月調任濟南市委副書記、代市長,次月去代轉正。2022年3月,孫述濤轉任山東省政協黨組成員,並在去年1月的省政協換屆中當選山東省政協副主席。
中國官方去年3月通報孫述濤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查,去年10月公告他被開除中共黨籍和公職。
當時的官方通報指,孫述濤長期欺騙組織,對抗組織審查;利用職權為親屬經營活動謀利,大搞權色、錢色交易。
通報還稱,孫述濤的政績觀扭曲,為謀求個人進步搞經濟數據造假;既想當官,又想發財,大搞權錢交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