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官媒:導師不必是師父更不是老闆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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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北京郵電大學15名學生聯名舉報自己的導師事件,中國官媒央視網星期天(4月14日)發表評論文章説,導師就是導師,不必是“師父”,更不該是“老闆”。
文章説,北京郵電大學生聯名舉報導師看似是“極端”個案,背後折射的“導生關係”失序確屬不爭的事實。高校中有相當一部分導師在追求個人學術利益最大化時,與研究生之間的關係正“淪為”功利性的僱傭關係,是比較普遍的現象。不少碩士、博士研究生成為科研廉價勞動力,給導師幹活往往“不求回報”,成為導師的“黑工”。
文章指出,早在2006年,時任中國科學院院長的路甬祥院士,就曾公開批駁“科研老闆”現象。但近20年過去,高校科研院所裏的導師還是“老闆”。特別是對理工科的學生來説,每日考勤打卡、在實驗室“九九六”,和普通打工族沒什麼區別。
但如果純粹是職場,你出錢我辦事,彼此互不相欠、清清爽爽,倒也還好。可是,勞動法並不保護在高校和科研院所裏的研究生。
文章指出,儘管《研究生導師指導行為準則》明確指出,導師不得要求研究生從事與學業、科研、社會服務無關的事務,不得違規隨意拖延研究生畢業時間;同時規定,對導師的師德失範行為,培養單位可視情況,採取約談、限招、停招、取消導師資格、清除出教師隊伍等措施,但現實是,這些規定很難落實。
延伸閲讀
[下午察:又有教授被舉報
](https://www.bdggg.com/2024/zaobao/news_2024_04_12_675731)
文章分析,導師對學生擁有絕對“權力”。學生何時開題、答辯、畢業,完全由導師直接決定;科研補貼給不給、給多少,也完全由導師説了算。如果想畢業、有補助,學生自然得聽導師的話。
此外,由於實驗室環境相對封閉,導師“壓榨”研究生時,“家醜”往往很難外揚;學生即便想“維權”,可有些“穿小鞋”行為,如拖延指導、拒絕簽字等,導師也能以“是學生能力不足”輕易否認。
文章還説,有時校方哪怕知道了,也寧願“睜隻眼閉隻眼”。因為一個學術“大佬”會直接影響學科排名、國家實驗室、國家課題基金和SCI論文等考核申報硬指標,高校也得罪不起,即便“鬧大了”也傾向“輕拿輕放”。
中國教育部曾要求,高校應建立師德監督體系、投訴舉報平台,但人情、面子和利益捆綁,讓高校對導師的監督制度往往流於紙面。
文章提到,無論是歐洲的“導師制”還是美國的“老闆制”,導師都是相對強勢方,保護學生都需要一定的制度傾斜。
在歐洲的“導師制”下,學生類似學徒,校方則通過嚴格的協議,規定導師的權責,比如德國有高校的《輔導協議》,會細化到規定導師的輔導內容、與學生見面討論的次數等;而在美國的“老闆制”下,學生類似僱員,有合同薪資和工會,比如加州大學的研究生屢屢通過相關渠道要求“漲工資”。
但中國有些導師就很“雙標”:一會像“老闆”,不停地拉項目、給學生派活,要求必須出成果;一會像“師父”,要求學生執弟子禮、感恩戴德。
文章指出,問題關鍵在於讓學生有説“不”的權利。從長遠來看,需完善研究生導師制度及管理制度的建設,對“導生關係”不規範行為形成紅線意識。同時,研究生培養單位有必要將導師的道德品行與研究生的培養質量作為導師評聘考核的主要依據。這也是中國的導師和學生之間關係“現代化”的必然,先談平等尊重,再論師生之誼。
在清晰的制度規範下,導師與學生之間,雙向選擇、互惠共贏。學生在研究中精進學業,導師發現並培養更優秀的科研助手,彼此良性互動、正向循環,多些坦蕩、少點苟且,這才是搞學問、做研究的人該乾的正經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