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億洗錢案被告王寶森判監13個月 充公800多萬元資產 | 聯合早報
zaobao
30億元洗錢案被告王寶森星期二(4月16日)認罪後被判坐牢13個月,是本案第三名被治罪的被告;王寶森被繳獲的800多萬元資產也全數被充公。
中國籍王寶森(32歲)共面對八項包括牴觸貪污、販毒和嚴重罪案法案(沒收利益)法令、使用偽造文件、向公務員提供假資料,以及牴觸僱傭外來人力法令的控狀。他星期二承認其中兩項,餘項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併考慮。
王寶森被起獲的資產總值約809萬4144元,包括約11萬2871元現金、銀行户頭內的326萬6884元,價值約443萬零400元的一處房產和28萬4000元的豐田埃爾法混合動力(Alphard Hybrid)汽車。上述資產在案件下判後全被充公。
根據案情,王寶森妻子何慧芳(譯音)的滙豐銀行户頭,在2023年1月19日收到一筆59萬9965元的款項。當銀行要求提交資金來源的證明文件時,王寶森讓妻子提交一份與Regili國際有限公司之間的偽造借貸合約給銀行。
調查顯示,王寶森涉及海外非法線上賭博活動,且無法説明他的就業履歷。案發時,他持直系親屬證,並無合法收入來源。他先是指這筆錢是他人償還的貸款,後又稱這筆錢是父親在外國出售房地產所得,但皆無法提供細節證明資金來源。
延伸閲讀
[30億洗錢案被告王寶森加控六罪
](https://www.bdggg.com/2024/zaobao/news_2024_04_12_675716)
[蘇文強蘇海金刑滿將遣返 不得再入境我國
](https://www.bdggg.com/2024/zaobao/news_2024_04_05_674422)
另外,王寶森在2022年3月30日使用Hornet Bee國際貿易公司的147萬6850元,支付湯林生路的柏皓(Park Nova)公寓單位10%的購屋款項。起初,王寶森否認公寓是由他所購,隨後卻指是售賣比特幣所得,説辭前後不一,且同樣無法合理證明資金來源。
因此,控方指有合理的理由懷疑這兩筆款項,皆來自非法線上賭博活動贓款。
其他控狀指出,王寶森在2019年申請工作準證時,謊稱同年11月13日會被聘為Tonta私人有限公司的市場經理助理。兩年後,他在菲律賓指示一人替他更新工作準證時,提交類似虛假聲明。
王寶森的代表律師Adelphi Law Chambers的江國文求情説,與蘇海金自願交出逾九成資產相比,王寶森願意上交所有被繳獲資產。警方從蘇海金處起獲的資產,更超過王寶森的20倍。
另外,蘇海金面對的控狀比王寶森多,王寶森被捕時態度配合,相較之下,罪行比蘇海金來得輕。因此,江國文懇請法官判王寶森坐牢不超過13個月。
國家法院法官李函隆下判時説,判刑的首要考量是起阻嚇作用。此案涉及跨國因素,王寶森面對的洗錢控狀涉及金額近250萬元,還有其他被納入考量的罪名,皆是加重刑罰的因素。
但法官認為,王寶森自願上交所有資產是重要的求情因素,表明被告有悔意,因此判王寶森入獄13個月。
王寶森和涉案的其他九人於2023年8月15日在警方的大規模逮捕行動中落網,隔天(16日)被控上法庭,10人被控後不得保釋,還押至今已有約八個月。這意味着,王寶森如果在獄中表現良好,刑期縮短三分之一後,或可提早在5月初獲釋。
本案其中兩名被告蘇文強(32歲)和蘇海金(41歲),早前認罪後分別被判監13個月和14個月。蘇文強涉案的資產價值共約597萬1638新元和124萬7000日元,這些資產全部被充公;蘇海金被起獲的資產總值約1億7000萬元,當中逾九成在下判後被充公。
另外七名被告的案件仍在審前會議階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