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晚餐亮菜刀被警追捕裸逃 男子監四個月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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稱與菜刀有“心靈感應”,49歲男子帶刀到咖啡店買晚餐嚇壞食客,驚動警方到場,男子為躲避追捕,手持菜刀和平底鍋,全裸逃到走道頂蓋上,被判坐牢四個月。
被告周偉忠(49歲)面對四項控狀,控方以一項持攻擊性武器以及一項公共滋擾的罪名提控他,餘項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併考量。
事件發生在1月20日晚上8時左右,地點是後港8道第623座組屋的咖啡店。
稱與刀有“心靈感應”
根據案情,案發當天被告在某腳踏車停放處找到四把刀子。他自認與其中一把紅色刀子有“心靈感應”,帶着這把刀能讓他受到庇佑,因此即使在公共場所也隨身帶刀。
被告到咖啡店買晚餐時,拿出紅色刀子向其他食客揮動,只有在點餐時他才停止揮刀。其中一名公眾看到被告揮刀,嚇得當場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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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員之後上門找到他,在交談過程中,一名警員要求被告開門。他不願合作,把木門鎖上後,脱光所有衣服。
被告接着到廚房拿了一把菜刀和平底鍋,爬出住家單位,全裸逃到走道頂蓋上。
《新明日報》早前報道,案發時記者從晚上10時許等到半夜零時左右,直擊警方展開行動,試圖將被告帶下,被告則立刻從頂蓋上跳下,結果落地。
案情顯示,警方當場逮捕被告後將他送院,被告之後一直被還押在心理衞生學院。(人名音譯)
完整報道,請翻閲2024年4月17日的《新明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