稱被房屋經紀誤導買公寓 男子討154萬餘元被駁回 | 聯合早報
zaobao
一名中國籍男子欲購買裏峇峇利路一帶的500萬餘元公寓單位,但在支付30%款項後改變主意;他指房屋經紀做出誤導性陳述,包括擔保在他決定放棄公寓時可找到代替買家,結果卻沒做到。男子起訴經紀索討154萬餘元付款,被高庭駁回。
法官莫罕認為,起訴人陳啓明無法證明房屋經紀曾答應一定幫他找到買主,同時也沒有證據顯示經紀誤導他,以為自己在支付一成付款後就能入住公寓。
根據本月17日發出的高庭判詞,來自中國的陳啓明於2017年在新加坡開公司,經營外匯交易生意。隔年,考慮在新加坡定居的他開始物色房子,並在同事的介紹下,認識合登亞洲(Huttons Asia)的房屋經紀王建隆。
2018年6月中,王建隆首次帶陳啓明參觀位於裏峇峇利路一帶的Lloyd Sixtyfive公寓,該公寓發展商為TG。在參觀公寓多兩次後,陳啓明於同年10月決定買下其中一個單位,售價為514萬7000元。他先支付一筆相等於售價10%的付款,並且拿到選購權書;他須在未來兩年內行使選購權,若無法這麼做,發展商將沒收他的所有付款。
接下來一年多內,陳啓明多次付款,截至2019年5月7日,他已支付相等於公寓售價30%的款項,即154萬4100元。然而,陳啓明未能在2020年10月30日之前行使選購權。他不滿支付的154萬餘元被沒收,於是入稟高庭起訴王建隆與合登亞洲,指王建隆對他做出數個誤導性陳述,須賠償他所損失的公寓付款。
延伸閲讀
[無經紀執照卻幫客户處理房地產租約 公司老闆與職員被罰款
](https://www.bdggg.com/2024/zaobao/news_2024_03_05_668097)
[冒充房屋經紀租房詐騙 七個月來389人被騙240萬元
](https://www.bdggg.com/2024/zaobao/news_2024_02_02_662058)
根據陳啓明的説法,王建隆做出的誤導性陳述,包括聲稱陳啓明可以在支付10%定金後入住公寓。然而,就在陳啓明準備搬入公寓時,王建隆被指改口説陳啓明須支付多20%的售價款項才能入住。法官認為,訴方無法提供充分證據,説明王建隆曾表示支付一成付款就能入住公寓。
陳啓明也稱,他在參觀公寓單位時曾告訴王建隆,他擔心自己申請不到新加坡永久居民權,為此可能會放棄購買公寓,但王建隆一再向他保證,到時候可以在選購權書到期之前,幫他找到替代買主。陳啓明在2019年7月決定放棄購買公寓,但王建隆之後未能順利找到買家。
不過,法官指出,沒有任何證據顯示陳啓明與王建隆之間有過協議,規定後者必須在指定期限內幫陳啓明轉賣公寓。雖然王建隆曾告訴陳啓明可以在三至六個月內完成公寓的轉賣,但在法官看來,那只是王建隆估計尋找替代買家所需的時間,而非擔保一定履行轉賣公寓的責任。
由於訴方無法提出充分證據來證明王建隆曾做過誤導性陳述,法官最終駁回陳啓明的索償訴求。(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