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兩隻鴨子丟棄在公園 阿嫂罰2500元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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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嫂稱因友人指養鴨給她帶來厄運,“迫於無奈”只好把兩隻鴨子丟棄在武吉知馬自然保護區公園,被判罰款2500元,也被令一年不能飼養寵物。
被告是61歲的黃素慧(音譯),她面對兩項牴觸動物和飛禽法令(Animals and Birds Act)的罪行,指她遺棄兩隻鴨子。
庭上揭露,被告和兒子同住在一個組屋單位,除了兩隻鴨子外,還養了九隻鳥。庭上並沒有説明那九隻鳥的品種。
國家公園局的主控官説,被告養了兩隻鴨子當寵物,但某天朋友卻説養鴨子給她帶來厄運,她便決定棄養這兩隻鴨子。
2020年9月28日,被告將兩隻鴨子放進盒子裏,再用一塊紅布蓋着,放進貨車後,就開着貨車和朋友到武吉知馬自然保護區公園(Bukit Timah Nature Reser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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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把裝着兩隻鴨子的盒子留在靠近停車場的草坪後,就離開武吉知馬自然保護區公園。
同一天中午12時38分,來自國家公園局的兩名職員在武吉知馬自然保護區公園工作,發現兩隻被棄養的鴨子,於是通知動物與獸醫事務組(AVS)。事件轉交調查部門進行調查。
沒有聘請律師的被告,求情時懇求法官不要判她太高額的罰款,稱自己沒有工作,罰款將會是妹妹幫她支付的。
她接着哽咽説,自己不想遺棄鴨子,是朋友逼她的。但當法官問朋友如何逼她,她只説朋友一直叫她不要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