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誘姦親妹 父母代求情 法官怒斥 | 聯合早報
zaobao
16歲少年以“玩電腦”為誘,要13歲親妹妹跟他發生性行為,還説“反正沒人會知道”,直到隔年妹妹跟到校演講的志願者傾訴,才揭發此事。
根據《新明日報》報道,現年18歲的被告承認一項強姦罪名,另外一項強姦控狀則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併考量。為保護受害者,法庭諭令媒體不可報道任何會泄露受害者身份的資料,包括被告的名字。
根據案情,被告在2021年10月1日至2022年4月30日之間幹案。
一天傍晚,案發時16歲的被告與13歲的妹妹在被告的房間一起玩電腦。由於妹妹自己沒有電腦,被告當時告訴她,如果她想要在自己不在的時候也能玩他的電腦,她就要跟他發生性行為才行。
當妹妹一開始説“不行”時,被告説:“為什麼不?反正沒人會知道。”被告之後繼續説服妹妹跟他發生性行為,才可以在他不在時玩電腦。
被告之後讓妹妹脱掉睡衣跟內褲,由於妹妹感到害怕,只好照做,被告也動手脱下妹妹和他自己的衣服。
之後,被告讓妹妹躺在牀上,他指侵妹妹,之後再嘗試性侵妹妹。每當妹妹説疼痛時,被告就會先停止,然後繼續嘗試性侵她。
妹妹一直沒把此事告訴任何人,直到2022年9月,一名來到妹妹學校的志願者講解“自我掌控”與“創傷”時,妹妹才向對方傾訴,進而揭發被告惡行。
學校之後在9月16日報案。
法官給予被告四周時間決定是否聘請律師,案展至5月16日下判。
法官斥父母 不應合理化被告行為
父母上庭求情指被告寫了道歉信給妹妹,法官斥父母不應合理化被告的行為。
被告在求情時説,他對自己的犯罪行為感到十分後悔,但他犯案時僅16歲,並不知道自己在做什麼,他現在已有人生的方向,希望能好好學習。
被告父母也在庭上説,被告真心悔過,這段期間曾經一度崩潰。被告後來不僅主動參加志願活動,也寫了道歉信給妹妹,但為避免擾亂妹妹備考O水準的心情,父母還沒有將信給妹妹。
被告母親説,若妹妹知道哥哥因為這起案子被判坐牢,毀掉前途,將大受打擊。
法官則嚴厲指出,被告父母不應合理化被告的行為,應認識到這是不可被容許的巨大錯誤。
完整報道,請翻閲2024年4月20日的《新明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