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憲法法院:吉布蘭的副總統候選資格合法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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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尼西亞憲法法院星期一(4月22日)裁定,總統佐科的長子吉布蘭是合法的副總統候選人。
《雅加達環球報紙》報道,吉布蘭在今年2月的選舉中與國防部長普拉博沃組成競選搭檔,競選下一屆印尼總統和副總統。普拉博沃在首輪投票就以過半票數的得票率,擊敗了另外兩名總統候選人,即前雅加達省長阿尼斯和前中爪哇省省長甘賈爾。
吉布蘭的競爭對手指他靠着裙帶關係取得副總統的競選資格。
阿尼斯要求憲法法院撤銷吉布蘭的副總統候選人資格,理由是吉布蘭憑藉自己的父親和姨丈的關係,獲得不公平的優勢。
佐科的妹夫安瓦爾(Anwar Usman)曾擔任印尼憲法法院首席大法官,是吉布蘭的姑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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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由安瓦爾領導的憲法法院九司先是駁回了把正副總統參選年齡門檻從40歲降低至35歲的請願,後來在審理另一份請願時,卻以五票贊成、四票反對的表決結果,裁定候選人只要通過民選方式擔任過議員、市長或省長等職務,就不受最低年齡所限制。
這一判決為當時36歲的吉布蘭掃除了參選的障礙。吉布蘭自2021年起擔任梭羅市長。
安瓦爾後來被憲法法院道德委員會裁定嚴重違反道德與行為守則,被中止首席大法官職位。憲法法院所有九司也被裁定違反職業操守,被口頭訓斥。
針對吉布蘭的候選人資格的投訴由憲法法院八名法官審理,並由阿里夫法官(Arief Hidayat)宣讀判決。
阿里夫説,憲法法院道德委員會對安瓦爾採取的紀律處分,不能作為吉布蘭的候選資格涉及裙帶關係和濫用總統權力的證據。
他還説,憲法道德委員會無權廢除憲法法院的裁決,這意味着修改後的正副總統參選年齡規定仍然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