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接收和持有贓款提交偽造文件 張瑞金加控五罪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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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銀行户頭涉嫌接收和持有約3615萬元贓款,涉30億元洗錢案的被告張瑞金還被指提交偽造文件給銀行證明資金來源,星期五早上被加控五項罪名,他有意在下週認罪。
張瑞金(45歲)面對三項偽造文件的控狀,指他提交關於澳門房地產買賣的文件和向香港公司貸款的協議文件,意圖欺騙銀行,證明銀行户頭內的資金來源。
他星期五(4月26日)被加控四項牴觸貪污、販毒和嚴重罪案(沒收利益)法令和一項使用偽造文件的控狀。
控狀顯示,張瑞金的聯昌國際銀行户頭被指在2020年7月至10月期間,收到共1億3817萬9100港元(約2400萬3298新元)的款項。他的聯昌國際銀行户頭在2020年7月21日和10月12日,分別持有750萬港元(約130萬2836新元)和561萬1700港元(約97萬4816新元)。
2020年10月16日至29日期間,張瑞金的渣打銀行户頭也被指收到5685萬4000港元(約987萬6193新元)的款項。張瑞金也涉嫌在2020年11月左右,提交一份出售澳門房地產的偽造文件給渣打銀行,作為這筆資金來源的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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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所有款項至少有部分或是間接犯罪所得,而張瑞金也無法合理解釋這些資金的來源。
控方加控張瑞金後,代表律師在庭上表示,張瑞金仍有意認罪。
案件展期至下星期二(30日)讓他認罪。
早前法庭聆訊揭露,警方從張瑞金處起獲至少1億零981萬3000元資產,包括四個房地產,四輛汽車和現金等。張瑞金與另一名被告林寶英(44歲)為同居情侶。
《聯合早報》報道,涉洗錢案的其中三名被告蘇文強(32歲)、蘇海金(41歲)和王寶森(32歲)已各別在今年4月間認罪。首個認罪的蘇文強被判坐牢13個月,蘇海金和王寶森則分別被判坐牢14個月和13個月。
另兩名被告蘇寶林(42歲)和王水明(43歲)的案件分別展期至4月29日和5月14日讓他們認罪,其餘四人的案件仍處在審前會議階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