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外交郵袋助友人寄名錶 外交部司長認罪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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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外交郵袋用於私人用途,協助中國籍女友人從中國寄送名貴手錶到新加坡,罪行被揭露後,還向貪污調查局謊稱物品屬於他的父親,外交部司長星期五在庭上認罪。
被告的律師代求情時透露,被告已於星期四(4月25日)向外交部提交辭呈,事後也須面對當局的紀律處分。被告在外交部有17年之久,因一個反常行為而犯罪,他沒有預謀幹案,如今已後悔莫及,懇求法官從輕發落。
控方指出,被告為了個人利益犯案,雖然沒有造成顯著損害,但卻採取措施來掩蓋罪行,因此要求發法官判被告罰款6000元至9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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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稱需要時間斟酌刑罰,案展至5月20日下判。
被告胡鑫權(45歲)事發時是外交部的一名司長。被告面對三項罪名,控方星期五(26日)以一項向公務員提假虛假信息罪提控他,其餘兩項欺詐罪則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併考慮。
延伸閲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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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早報》報道,被告於2023年11月23日被控上庭時,已不在外交部司長名單上。根據不丹外交部官網在2022年5月發出的文告,胡鑫權當時是新加坡外交部南亞和撒哈拉以南非洲司司長。
案情顯示,被告在2023年1月12日找上駐中國的一名外交部同事,要求對方幫忙通過外交郵袋,從中國攜帶一些物品回新加坡。
被告向同事謊稱請求人是一名中國外交人員,但實際上,他是想幫助一名中國籍女友人運輸名貴手錶。
同月17日,同事從中國飛回新加坡時,攜帶了裝有21只名貴手錶,一枚戒指和七本兒童書籍的外交部郵袋。同事對外交部郵袋的內容物並不知情。
移民與關卡局人員發現有關的外交部郵袋後通知警方,被告後來也被貪污調查局調查。
庭上透露,被告在接受調查時,起初向調查人員謊稱手錶屬於自己的父親,之後才坦言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