串謀操縱股價助開交易户頭 集團投資關係經理判監九個月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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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操控東方集團股價,該公司投資關係經理與他人串謀,在兩年內利用至少50個交易户頭,把公司股價哄抬超過300%;她還協助他人開設交易户頭來犯案,星期五(4月26日)被判坐牢九個月。
被告鍾容雯41歲,案發時是東方集團(Oriental Group)的投資關係經理,共面對24項牴觸證券與期貨法令(Securities and Futures Act)。她早前承認其中八項,餘項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併考量。
與被告共謀的其中三人為東方集團總裁李望興(47歲),集團財務總監李旺(49歲),以及持有集團5%股份的陳秀珏(65歲)。
案情顯示,李望興在2014年10月找上被告,要求她幫忙一起推高東方集團股價。被告同意幫忙。李望興也找李旺和陳秀珏加入計劃。
在李望興的指示下,被告開始在市場上買賣東方集團股票,逐步推高該股票的價格。她不僅用自己的户頭交易,也助至少四人開設户頭,再用這些户頭為李望興進行交易。
延伸閲讀
[操縱股價又欺騙銀行 前總裁被判入獄九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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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和同夥利用至少50個交易户頭操控股價
被告和同夥利用至少50個交易户頭操控股價,自2015年4月8日至2016年1月14日,他們在這期間的186個交易日中,共交易約3.39億股的股票,佔該股總交易量的79.8%。2015年4月8日,東方集團股價為0.03元,接着逐步上漲到最高0.134元;2016年1月14日,該股的閉市價格為0.127元,漲幅約為323%。
不過,在2016年1月至3月停牌期間,東方集團股價從0.127元跌至0.114元,市值蒸發達686萬元。被告事後欠下約59萬元,但她也已償還債務。
法庭文件顯示,被告在2016年6月向東方集團的獨立董事們坦誠罪行,並在他們的指示下,簽署法定聲明,列出自己在這場陰謀中扮演的角色。
東方集團在同年12月向警方報案。主謀李望興早前已經認罪,被判入獄九年抵罪。
控方指出,被告預謀幹案,在這場陰謀中操控23個交易户頭。她也違反職責,協助李望興哄抬公司股價,有必要給予阻嚇性刑罰;不過,考慮到被告並非主謀,因而要求法官判她坐牢13個月至16個月又兩週。
據報道,東方集團在中國生產和售賣鋼條,也在東南亞從事鋼產品貿易,並於2010年在新加坡交易所的凱利板上市。集團截至2016年8月共有342名股東,但後來在2019年5月清盤,並被新加坡交易所除牌。(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