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外交郵袋協助友人寄送名錶 外交部司長認罪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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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外交郵袋用於私人用途,協助女友人從中國寄送名貴手錶到新加坡,罪行揭發後還謊稱物品屬於他的父親,外交部司長認罪。
被告胡鑫權(45歲)的律師代求情時透露,被告已於星期四(4月25日)向外交部提交辭呈,但當局還未批准,他事後也須面對紀律處分。被告在外交部效勞17年,因一個反常行為而犯罪,他沒有預謀幹案,如今後悔所為,懇求法官從輕發落。
控方指出,被告為了個人利益犯案,雖然沒有造成顯著損害,但卻採取措施來掩蓋罪行,因此促請法官判被告6000元至9000元罰款。
法官需要時間斟酌刑罰,案展5月20日下判。
被告事發時是外交部的一名司長。他面對三項罪名,控方星期五(26日)以一項向公務員提供虛假信息罪提控他,其餘兩項欺詐罪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併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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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早報》報道,被告於2023年11月23日被控上庭時,已不在外交部司長名單上。根據不丹外交部官網在2022年5月發出的文告,被告當時是新加坡外交部南亞和撒哈拉以南非洲司司長。
同事對外交郵袋內物品不知情
案情顯示,被告在2023年1月12日找上駐中國北京的一名外交部同事,謊稱他的中國外交官朋友的父母要拿東西給他,希望同事能幫忙用外交郵袋把物品從中國帶回新加坡。同事答應幫忙。
實際上,被告是想要私下幫助一名中國籍女友人姜思(譯音)運輸名貴手錶。這名女友人並非外交官。
同月17日,同事從中國飛回新加坡時,攜帶了裝有21只名貴手錶、一枚戒指和七本兒童書籍的外交郵袋。同事對外交郵袋的內容物並不知情。
在過安檢時,移民與關卡局人員發現外交郵袋內有手錶,隨後通知警方。外交部之後也獲通知,一名副常任秘書於19日早上要被告對這起事件作出解釋。
擔心前程謊稱手錶是父親的
被告擔心自己的前程受影響,決定謊稱手錶是父親的,認為上司會因此對他寬容,並將計劃告知父親。同一天傍晚,被告發電郵給副常任秘書,謊稱手錶是父親的,也稱是父親要求他協助將手錶帶回新加坡。
貪污調查局接過此案展開調查,被告起初也向調查人員謊稱手錶屬於父親,但隔天(20日)早上承認罪行。
被告星期五上午身穿淺藍色長袖上衣出庭認罪,站在被告欄的他神情淡定。
外交部發言人早前答覆《聯合早報》詢問時説,外交部要求所有員工堅守最高行為準則。在調查期間,被告一直放無薪假。
根據控狀,除了寄送手錶,被告也於2022年12月向外交部隱瞞事實,謊稱裝有班納杜(Panadol)的外交郵袋是要寄給北京的一名同事,但其實是寄給熟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