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警檢獲18支手槍逾百發子彈 暫無證據涉激進活動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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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警方星期三(4月24日)在沙田區一個倉庫內檢獲大批武器,包括18支手槍、超過100發不同口徑的子彈和槍械元件,但沒有證據顯示此案涉及激進活動。
綜合香港點新聞和《星島日報》報道,香港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星期三採取情報主導行動,在沙田區一個迷你倉庫搜獲一批武器,共檢獲18支手槍、超過100發子彈、超過100件槍械元件、一枝電槍、11把刀以及四把匕首。
香港警方軍械法證課對證物作出初步評估後,認定檢獲的手槍及子彈都屬真槍及真子彈,警方將進一步檢查其功率及性能。部分槍支上有德文,相信是從外國購入。
香港警方以“行使虛假文書”“無牌管有槍械”及“藏有違禁武器”罪名,拘捕該批武器物主何孟強,並於星期五(4月26日)下午在沙田裁判法院提訊。
香港警方指出,目前沒有證據顯示何孟強與反修例或屠龍小隊案件有關。
經查,67歲的何孟強是旅居香港的中國籍男子,曾在香港開設槍械彈藥貿易公司、電影道具公司、軍事配件及模型公司。根據牌照記錄,何孟強曾在1990年至2007年間持有槍械經營人牌照、個人管有權牌照等,2008年後所有牌照已全部被吊銷。
何孟強曾因走私軍火在中國大陸被判監。
雖然何孟強曾擁有相關牌照,但警方不排除有人曾用非法手段從外地購入槍械及彈藥。現階段警方相信何孟強是一名槍械愛好及收藏者,暫時沒有證據顯示何孟強背景牽涉任何激進或非法的活動。
不過,警方懷疑他以偽造身份證明文件租用迷你倉儲存該批武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