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樓助理專為外國客户 找“掛名”擔保人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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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樓私人助理兼做“特殊中介”,專門為惹上官司的外國客户找本地人當掛名擔保人,每尋得一人可賺至少1000元外快,還會一步步教導“工作流程”,事後在法庭外完成“交易”。
42歲被告卡丘·艾哈邁德被指和一人達成協議,會豁免對方身為擔保人所需負的責任。他是律師樓M/S Arshanker Law Chambers旗下一名律師雷維的兼職私人助理。
根據判詞,2017年中,雷維告訴被告,若想賺外快,可以為他的外國客户找本地擔保人,這些外國客户或是本身被控,或是親友面控。雷維會先把涉案客户介紹給被告,並提供保釋相關的必要信息,以及需要什麼形式的擔保金。他也會提供擔保書(bail bond)、涉案信息等。
被告每“招募”一名本地擔保人,經協商後能賺取至少1000元,雙方會在律師樓或國家法院外“交易”,保釋金則是另外支付。收到錢後,被告有權決定他要支付擔保人多少酬金。
除了涉案客户給的錢,雷維也會給予一筆酬勞,數額一般上是根據找到的擔保人數量而定,介於300元至500元。
被告負責交代擔保人整個保釋流程,以及他們所需要背下的資料,以便將涉案客户保釋出來。
根據提控的控狀案情,2019年11月7日,被告找到一名擔保人以5000元保釋一名涉案客户,雙方此事前並不認識,也沒有見過面。擔保人和被告先在法庭外碰面,拿到一張寫有涉案客户相關資料的字條再背下,然後在保釋中心根據字條上的答案回答一系列問題,並在法官面前簽下擔保書,結束後在法庭外從被告手中拿到了500元酬勞。
調查披露,該擔保人在3月13日與11月4日,也為另兩名涉案客户作擔保人。
2017年底開始,被告持續犯罪兩年多,直到2020年1月7日才被逮捕,日前被判監六週,早前提出上訴。
完整報道,請翻閲2024年4月29日的《新明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