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正副議長涉賄選案 10名被告均判無罪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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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市正副議長涉嫌賄選案星期一(4月29日)下判,涉案10名被告均被判無罪。
綜合台灣《聯合報》《自由時報》等報道,檢方去年3月初偵結台南市正副議長選舉涉嫌賄選及相關暴力案件,依違反選罷法、刑法等罪嫌對民進黨正副議長邱莉莉和林志展等10名被告提起公訴。台南地方法院星期一下午審結,判上述10名被告因罪證不足均無罪。
台南市議會民進黨團指出,正副議長選舉涉嫌賄選案從選前到選後,一直被繪聲繪影的不當言論影響,甚至使整個台南市政局動盪,如今判決無罪,除了感謝法院明察秋毫,也象徵着整起選舉的公正性。
民進黨團期許中央黨部可以適時解除邱莉莉和林志展的停權三年處分,讓兩人得以行使身為民進黨一份子的權利,與民進黨團繼續並肩為台南努力。
民進黨台南市黨部回應,針對解除停權的處理方式,會由中央黨部召開中執會討論,並決定是否終止停權處分。
延伸閲讀
台南正副議長涉賄選案 檢方起訴邱莉莉林志展等10人 民進黨決議對涉賄選案台南市正副議長處以停權三年 邱莉莉獲知判決結果後哽咽地説,她自始至終相信自己是清白的,感謝司法還她公道,如今總算沉冤昭雪,未來會做更多事回饋鄉親的支持。
在上述10名被告提起公訴前,賴清德在接任民進黨主席後,去年2月1日召開中執會,對涉嫌賄選爭議的當選議長邱莉莉、副議長林志展做出停權三年處分。
除了邱莉莉和林志展外,其他八名涉案被告是原國民黨籍的台南市議員李文俊和李鎮國、無黨籍台南市議員黃麗招、台南市議會無黨聯盟顧問楊志強、民進黨前中執委郭再欽、台南市區漁會理事長林士傑、台南市府地政局僱員黃怡萍和李鎮國妻子高玫仙。其中郭再欽、楊志強、黃怡萍、林士傑、李文俊、黃麗招六人曾被收押;邱莉莉、林志展與李鎮國、高玫仙四人都獲檢方交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