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團修正法令5月2日生效 電子服務系統同步啓用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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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後的社團法令將在今年5月2日生效,完善後的電子服務系統也將在網上同步啓用。
新加坡內政部星期一(4月29日)發文告宣佈,國會於去年10月三讀通過的社團(修正)法案將在2024年5月2日生效。為協助新法令生效,社團註冊局將在同一天推出完善後的電子服務系統。
文告指出,完善後的系統將同步於5月2日早上9時上線,公眾到時可瀏覽www.mha.gov.sg/ros。它將提供已改進的用户體驗,包括減少填寫表格所需時間的簡化申請表等。
文告提到,社團法令管轄社團的註冊,並確保可能用於非法目的、對新加坡國家安全和治安構成威脅,以及其活動違反我國利益的團體不得在本地成立。
當局在2023年10月對該法令進行修訂,旨在加強對社團的監管,以維護國家利益和安全,也為公眾提供更清晰的社團註冊要求。
延伸閲讀
[法案一讀 合作社或能動用儲備金髮股息給會員
](https://www.bdggg.com/2024/zaobao/news_2024_03_01_667312)
[社團(修正)法案通過 加強監管社團和註冊程序
](https://www.bdggg.com/2023/zaobao/news_2023_10_05_637637)
目前,申請註冊社團分為“普通程序”(normal route)和“自動程序”(automatic route)。
活動涉及政治、宗教、種族、國籍和人權等課題的指定組織(specified societies),須通過“普通程序”註冊,接受較長的審查。
“自動程序”則讓不屬於指定組織類別的申請者,通過這個更快的途徑註冊。註冊官只要確保申請符合所需條件,收到申請當天就可進行註冊,無權進一步查問。
在新法令下,即使是自動程序申請者,註冊官也可提出問題,向對方要求更多信息。若發現對方可能從事違法活動,或威脅我國利益和安全,註冊官也有權拒絕申請。
據《聯合早報》早前報道,其他修訂內容包括:明文確立註冊官權限,可要求指定組織加入或修改章程,作為獲註冊的條件;允許在自動程序中被拒的申請者向部長上訴;增添更明確的考量讓註冊官決定是否批准社團更名等。
觸犯法令的刑罰也將加重,例如向註冊局提供虛假資料的人,接下來可罰款最高一萬元,或坐牢最長12個月,或兩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