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國律師公會入稟法院挑戰納吉減刑決定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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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綜合訊)馬來西亞前首相納吉向法庭申請居家服刑,馬國律師公會也提出司法檢討的申請,挑戰聯邦特赦局早前批准納吉減刑的決定。
馬國律師公會上星期五(4月26日)向吉隆坡高庭申請準令,以針對特赦局1月29日批准納吉減刑的決定提出司法檢討。
律師公會在入稟法庭的文件中指出,允許納吉減刑的決定是違法及違憲的,因為特赦局在未到適當時機之前,就給予納吉特赦,侵犯了其他符合條件的囚犯在聯邦憲法下的平等權利。
律師公會也認為,特赦局作出決定前,並未考慮其他情況,包括納吉正面對其他刑事案的審訊,之後可能還會被判入獄。此外,納吉在SRC國際公司貪污案中,也未展現悔改的態度。
律師公會將特赦局及納吉列為答辯人,並要求法庭禁止納吉再度提交王室特赦、緩刑或減刑的申請,直到納吉的其他刑事訴訟完結、公開為被定罪的行為負責,以及對自己的行為表示悔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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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高庭擇定7月2日聆審律師公會的申請。若法庭批准這項申請,將擇日聆聽訴辯各方的口頭陳詞。
2022年8月23日,納吉因SRC國際公司案的終極上訴遭聯邦法院駁回,而在加影監獄開始服刑。他在服刑期間向時任國家元首蘇丹阿都拉申請全面特赦。
馬國特赦局今年2月2日宣佈,蘇丹阿都拉1月29日批准納吉的刑期由12年減至六年,罰款則從2億1000萬令吉(約6000萬新元)減至5000萬令吉。
不過,納吉於4月1日申請司法檢討,稱蘇丹阿都拉除了批准他減刑,也簽署了附錄,允許他以居家服刑的方式服完剩餘的六年刑期。
馬國副首相兼巫統主席阿末扎希為納吉入稟宣誓書,證明附錄存在。他指投資、貿易及工業部長扎夫魯和其他政府成員看過這份文件。
不過,扎夫魯之後稱阿末扎希的宣誓書存在事實錯誤,向法庭要求糾正有關內容。
吉隆坡高庭星期四(5月2日)將審理扎夫魯的申請,並於6月5日裁定是否批准納吉的司法檢討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