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車禍越來越多 肇事者刑罰不夠重?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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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三個星期內發生三宗致命車禍,有四人不幸命喪黃泉。三宗事故里關注度最高的是4月22日在淡濱尼發生的連環車禍,造成二死八傷,包括一名年僅17歲的初級學院學生。
事實上,本地2023年的致命車禍比2022年增加了近三成,死亡人數也創七年新高。
淡濱尼車禍事發時的行車記錄儀視頻在網上曝光後,網民紛紛把矛頭指向了駕駛黑色轎車的肇事司機,指他危險駕駛,超速、闖紅燈,罔顧其他公路使用者的安全。事發三日後,42歲肇事司機莫哈默夏非(Muhammad Syafie Bin Ismail)在國家法院被控四項罪名,包括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危險駕駛導致他人受傷、魯莽駕駛,以及肇事後未停車的罪名。
其中,最嚴重的罪行若罪成,可面對兩年至八年的監禁。針對危險和魯莽駕駛的現有刑罰,許多網民不買賬,覺得這樣的刑罰對奪走兩條無辜生命的肇事司機來説太輕了。也有人説,應該要嚴懲肇事者,殺雞儆猴,以遏制公路上的危險或魯莽駕駛行為。
資深刑事律師鍾庭輝律師接受《聯合早報》訪問時指出,新加坡目前針對危險和魯莽駕駛的刑罰並不比其他國家來的低,也相對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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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可以等待這起案件塵埃落定後,才進一步探討我們的法律是否過於鬆懈。我們的刑罰和日本、香港大同小異。”
臨牀心理學家周泳伶博士認為,從心理層面看來,刑罰是一種外在動機,一定程度上能夠起到阻嚇,但效果有限。
她説:“內在的動力比外在動力有效,是需要很多的教育來加強我們的安全意識,而且要從小就開始培養。”